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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人寿臻爱传家传世版终身寿险条款费率现金价值产品说明.zip

  • 更新时间:2023-10-22
  • 资料大小:4.70M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yuhuan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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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现金价值表、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第二条投保范西被保险人范围:凡0周岁(释义-)(指出生满30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以上、70周岁以下(含70周岁),符合我们承保条件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我们投保本保险。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我们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生效对应日(释义二)、保单年度(释义三)均以该日期计算。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向生效的日期为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第四条保险期间本合同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第五条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释义四)。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第二部分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第六条基本保险金额及有效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第一个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按如下方式计算:第n个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1+3.0%",其中n为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所处的保单年度数。

第七条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第八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等特期(释义五)内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退还本合同已交纳保险费,本合同终止。二、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且身故时对应的到达年龄(释义六)在18周岁以下 (不含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大着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向的现金价值(释义七).三、―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

且身故时对应的到达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含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交费期满日(释义八)之前(不含当日)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1)本合同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到达年龄对应的身故保险金给付比例;(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向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交费期满日之后(含当日)身故,我们按以下三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1)本合同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到达年龄对应的身故保险金给付比例;(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3)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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