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1.2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开始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见12.1)、保单周年日(见12.2)、保单周月日(见12.3)、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见12.4)均以该日期计算。1.3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本合同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年龄以周岁(见12.5)计算。
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7天至10周岁。在您收到本合同时,您应当签署本合同的签收回执。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阅读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犹豫期结束前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见12.6)。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提供的保障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如果该基本保险金额有所变更,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包括下列两种,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1)自生效日的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二十四时止;(2)自生效日的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3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二十四时止。保险金领取频次高中教育金(若您在投保时选择)、大学教育金、学业深造教育金的领取频次分为按年领取和按月领取,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2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高中教育金(可选责任)本项责任为可选责任,若您在投保时未选择,则我们不承担相应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我们按照以下约定向本合同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高中教育金:(1)按年领取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15、16、17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于上述每一个保单周年日按照当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高中教育金。(2)按月领取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15、16、17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度内的任一保单周月日仍生存,我们将于上述每一个保单周月日按照当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除以 12 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高中教育金。我们按照以下约定向本合同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大学教育金:(1)按年领取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18、19、20、21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于上述每一个保单周年日按照当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大学教育金。
按月领取,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18、19、20、21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度内的任一保单周月日仍生存,我们将于上述每一个保单周月日按照当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除以 12 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大学教育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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