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单上载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首个保单年度内,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等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年度有效保险金额每年按 3.5%以年复利增加,即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个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1+3.5%)。生过减保情形,则已交保险费为扣除每次减保所对应的保险费后的余额。5 现金价值指保险单所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保险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各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咨询。
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之后,且在本合同交费期满后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下列三者中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①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② 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计算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止的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系数; 6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7 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或道路交通相关法规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8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0 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交纳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约定的保险费支付日 11交纳其余各期的续期保险费。分期交纳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交纳续期保险费,自保险费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续期保险费。如果您截至宽限期届满之日仍未交纳续期保险费,本合同效力自宽限期届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您需要用钱,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您可以办理保单贷款。
贷款金额不超过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的 80%并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每次贷款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如果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您所欠的贷款本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