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再现一:2016年1月28日,陶女士购买了我司推出的健康尊享医疗险保险产品(保额300万元)。短短三个月不到的时间,陶女士因星形细胞瘤(一种脑部恶性肿瘤疾病)向我司提出索赔,病历中显示陶女士已有半年的头晕症状。案件处理结果,经过公司理赔人员调查确认,被保险人购买健康尊享过程中,存在明显不如实告知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本,被保险人投保时已患脱髓鞘病,而在投保时未告知,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承保决定,因而对于被保险人的索赔申请(52883.73元)。
情景再现二:2016年4月19日,徐先生购买了我司推出的健康尊享医疗险保险产品。2016年5月8日,徐先生向我司报案称在旅游途中扭伤膝关节韧带,要求我司赔付医疗费用。我司理赔人员在接到报案后,通过调阅被保险人既往病历发现,被保险人在之前就有旧伤且投保过程中却没有如实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本,被保险人投保时已患病,而在投保时未告知,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承保决定,因而对于被保险人的索赔申请(27268.65 元),对以下合理医疗费用给付医疗保险金:1、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及膳食费、监护人陪护床位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药品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化验费、手术费、医生费(诊疗费)、材料费、器官移植费、救护车使用费。
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包括:(1)门诊恶性肿瘤治疗,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2)门诊肾透析费,(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4)门诊手术治疗,3、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住院治疗前(含住院当日)7日和出院后(含出院当日)30日,因与住院相同原因而接受门急诊治疗(不包括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专家门诊——协助预约专家门诊服务,包含门诊就诊过程中的陪诊服务(1次),专家病房——协助安排入住专家病房服务(1次),专家手术——协助安排专家手术服务(1次),专家复诊——专家门诊、住院、手术(各1次)。申请条件,购买保险且在保单有效期内,等待期过后,符合条款中105种重疾,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确诊,被保险人本人,覆盖范围,医院范围:全国31个省市的526家三甲医院,专家等级,副主任级别以上医生,不接受客户指定专家的预约申请。服务期限,初始有效期一年,每次续保后本服务延期一年。保单状态退保、失效,相应服务权益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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