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保险网,保险资料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是:万一网 > 险种分析 > 恒大人寿

恒大恒享华欣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zip

  • 更新时间:2019-11-14
  • 资料大小:617K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详情请看会员类别或者付款方式
    
内容页右侧
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QQ截图20191114100426.jpg

轻症疾病保险金  一、首次轻症疾病保险金(一)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在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有本合同所界定的 轻症疾病 (见释义 11.15)中的任何一种,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首次轻症疾病保险金,且以一次为限,本合同继续有效。(二)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初次发生或经医院确诊患有本合同所界定的轻症疾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项下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二、第二次轻症疾病保险金在本公司已按本合同约定给付首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的情况下,如果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有首次轻症疾病以外其他轻症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5%给付第二次轻症疾病保险金,且以一次为限,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次轻症疾病保险金在本公司已按本合同约定给付第二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的情况下,如果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有首次轻症疾病和第二次轻症疾病以外的其他轻症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40%给付第三次轻症疾病保险金,且以一次为限,本合同项下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本合同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当累计给付的轻症疾病保险金达到三次时,本项责任终止,但本合同继续有效。

身故保险金一、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在等待期后身故且身故时未满 18 周岁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项下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 20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在等待期后身故且身故时已满 18 周岁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二、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身故,本公司将按本合同项下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一、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在等待期后 永久完全残疾 (见释义 11.16)且永久完全残疾时未满 18 周岁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项下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200%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在等待期后永久完全残疾且永久完全残疾时已满 18 周岁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二、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将按本合同项下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一、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在等待期后初次经医院 专科医生 (见释义 11.17)确诊达到 疾病终末期阶段 (见释义 11.18),且被保险人确诊时未满 18 周岁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项下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 200%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在等待期后初次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且被保险人确诊时已满 18 周岁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二、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初次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本公司将按本合同项下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一、如果被保险人符合上述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首次中症疾病保险金或首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本公司将豁免被保险人自首次重大疾病、首次中症疾病或首次轻症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本合同各期保险费,但不包括上述疾病确诊之日之前所欠交的保险费。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会员类别 | 文件上传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嘉兴开锁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