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及保险期间,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 28 日至 50 周岁。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分为 6 年期和 10 年期 2 种。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本合同的各项保单年度保险金额、免赔额见附表):等待期,本合同生效日或本合同中止后的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 0 30 日为等待期。等待期是指本合同生效后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一段时间。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发生疾病,由此而导致住院治疗、特殊门诊治疗、住院前后门诊急诊治疗或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的,无论治疗时间与生效之日间隔是否超过等待期, 我们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发生疾病住院及与该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的治疗,无论是否延续至等待期后, 我们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因意外伤害进行治疗的无等待期。
一般医疗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在认可的医院的普通医疗部,接受治疗的,我们扣除免赔额之后,在该项保单年度保险金额内按照以下约定向受益人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1. 住院医疗费用,周岁指按法定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住院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入住医院的正式病房,接受全天 24 小时监护、护理、治疗的过程,并正式办理入出院手续,不包括入住门诊观察室、家庭病床、挂床住院或其他不合理的住院。挂床住院指办理正式住院手续的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每日非 24 小时在床、在院。具体表现包括在住院期间连续若干日无任何治疗,只发生护理费、诊疗费、床位费等情况。同一次住院指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需间歇性入住医院治疗,并且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的间隔未达 30 日,则视为同一次住院。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认可的医院指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 但不包括精神病院及专供康复、休养、戒毒、戒酒、护理、养老等非以直接诊治病人为目的的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 24 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普通医疗部指认可的医院的普通病房,但不包括特需医疗部、国际医疗部、外宾病房、 干部病房 或其它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畴的高等级病房。
住院医疗费用指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指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不高于双人病房的住院床位费)(不包括单人病房、套房、家庭病床)。加床费指未满 18 周岁的被保险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我们根据合同约定给付其合法监护人(限一人)在医院留宿发生的加床费;或女性被保险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我们根据合同约定给付其一周岁以下哺乳期婴儿在医院留宿发生的加床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指住院期间出于医学必要被保险人需在重症监护室进行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而产生的床位费。重症监护室指配有中心监护台、心电监护仪及其他监护抢救设施,相对封闭管理,符合重症监护病房(ICU)、冠心病重症监护病房(CCU)标准的单人或多人监护病房。护理费指住院期间根据医嘱所示的护理等级确定的护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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