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确认函客户具有哪些权利?
1.养老社区保证入住权:保险产品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2.养老社区优先入住权:投保人的父母及其配偶的父母
确认函客户优享条件,保证入住,保证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二选一)在向泰康之家提交正式的入住申请通过评估之日起的18个月内,实际入住养老社区。行使条件:保险合同有效,达到社区入住年龄: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缴费期已届满且已交保险费总额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优先入住,投保人的父母及投保人配偶的父母在入住申请通过评估后,与“未持有确认函的客户”相比,优先入住权客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住,但需要自行支付全部费用。入住方的配偶与入住方入住养老社区的同一居室享有优惠:免收房屋使用费且居家费用按照届时规定的标准减半。
案例一,客户何先生,子女购买鑫享人生,共缴费200万,客户行使优先入住权,于2015年10月预订广州粤园,2017年1月首批入住,缴纳入门费20万元,选择购买乐泰卡,缴纳45万元乐泰卡,和老伴两人居住,非常认可泰康之家的服务。
案例二,客户任先生,购买了保险产品,在2015年底预订社区时未满足保证入住权行权条件,缴费20万元办理预订燕园手续,入住一年后,满足了保证权行权条件,社区对客户已缴纳的入门费予以退还。确认函客户行权客户优先级,养老社区行权过程中,保证入住权、优先入住权和未持有确认函客户三类客户享有不同的优先级。
确认函客户行权客户优先级
1、优先被通知权,针对全体有效确认函客户,当有房源时,社区优先通知保证入住权和优先入住权的客户;客户收到通知,可自行来确认函所选社区预订或办理入住
2、优先确认房间权,针对已预订的各类客户,当社区有房源时,保证入住权客户具有最高优先级的确认房间权,通知客户顺序由预订时间先后顺序决定。优先入住权客户与非确认函客户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确认房间权。
办理预订,如社区尚未进行运营阶段,客户需携带可证明其享有权利的相关资料,至其意向社区,由指定市场经理协助客户办理预订手续;如社区已经或即将进入运营阶段,客户可以跨过预订阶段,直接进入下一阶段,确认房间,客户携带相关资料至其申请社区办理选房手续;健康评估并通过;评估结果通知客户并确认一致;按收到入住通知的客户在规定时间内在所提供的房源内选定其意向入住户型,客户与社区签署泰康之家养老社区入住协议,并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办理入住。
答疑
1、确认函保证的是“保证入住权”,在函件里面的人员都是保证入住的权利人之一。
2、关于超期以及超龄申请确认函,如何操作?
3、对接“幸福有约”以及“确认函”的保单数量?
4、关于幸福有约销售政策,尤其针对拼单保单,如何拼?标保?缴费年期?业务系列?险种?
5、变更入住社区意向地?
6、如何更改行权人?
7、关于入住房间保留、入住资格的保留,两者的解释以及区别。
8、保证入住权以及优先入住权是否可以进行转让?
9、保证入住人,在未获得相应权力时,如何进行入住?
10、养老社区是否提供房间内额定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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