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背景——产品定位,符合134号文规定,满足银行渠道产品简单的诉求,满足大个险价值率要求,绝对主打地位大个险年金,保持产品竞争力,努力降低新规影响,延续升级前的客户利益,终身寿万能不会影响流动性,将终身寿万能的身故保额作为新增卖点,突出保险特色。
泰康嘉福1号终身寿险(万能型)身故责任解析,条款约定,(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1+风险保险金额比例),(2)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以下两项之和: 1)(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前180日内累计净增加保险费数额)×(1+风险保险金额比例),并与零取大2)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前180日内累计净增加保险费数额,其中,“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前180日内累计净增加保险费数额”等于您于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前180日内累计交纳的趸交保险费及追加保险费数额之和减去您于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前180日内累计已申请部分领取的数额,并与零取大。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