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享相伴投保规则,投保年龄30天(含)至70周岁(含),本险种不累计被保险人风险保额,投保时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最低1元,且为1元的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同时投保主险首期保费的5倍。投保时不能追加保险费。优享相伴保全规则——一般规则,保单补发、保单冻结、保单挂失、保单挂失解除、保单迁移、签名变更、受益人变更、受益人资料变更、投保人变更、增补告知、保单贷款、保单还款、复效、出生日期及性别变更、客户资料变更、联系信息变更、满期金领取、生存金领取、生存金领取转账授权、退保、协议退保、犹豫期退保、职业类别变更、部分领取、追加保费、信函寄送方式变更、E服务权限变更、协议复效、保全回退。
优享相伴保全规则——特殊规则,1、退保:退保时退保费用占个人账户价值的比例第1至第5保单年度分别为:5%、4%、3%、2%、1%,第6保单年度及以后该比例为0。2、生存金:本合同生效满5个保单年度后,若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不低于1000元,生存年金受益人可以申请领取生存年金。自生存年金受益人提出申请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公司按照该保单周年日下列两者的较小值给付生存年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等额减少,本合同继续有效:(1)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的1%;(2)本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的20%。“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指您所交纳的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追加保险费和按相关约定转入的保险费的总和。
满期金: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公司按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为零,本合同效力终止。4、保单贷款:本附加险最高可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本附加合同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80%扣除本附加合同未偿还的保单贷款本金及利息后的余额。5、部分领取:犹豫期后可申请部分领取,同一保单年度内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个人账户价值的金额不得超过领取时本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的20%扣除所在保单年度已给付的生存年金后的余额,部分领取后账户价值最低可以为0;部分领取费用占部分领取的个人账户价值的比例第1至第5保单年度分别为:5%、4%、3%、2%、1%,第6保单年度及以后该比例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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