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了规定。对于恶意带病投保,超过两年理赔的案件,保险人仍有权拒赔。本期《案件管理工作参考》以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12月4日发布的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中“陈某诉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为契机,结合我公司发生的类似案件,整理了恶意带病投保,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或行使撤销权的裁判规则。同时,本期案件管理参考还选取了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十大典型保险案件中与人身保险相关的案例,供大家在实务中参考。目录恶意带病投保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陈某诉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行使合同解除权)? 我公司典型案例:王某、曹某诉我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行使合同撤销权)北京市四中院公布典型保险案例? 案例一:被保险人意外死亡,保险人不得以提供证明和资料不足等为由拒赔案例二:网页投保声明免责条款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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