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适应健康人海发展战略下人力的迅速发展,满足职场管理精细化的要求,优化外勤职场配置,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分支机构营销职场(以下简称寿险实物资产管理“营销职场”)。
第三条 营业单位应加强外勤职场规划,定期检视规划人力达成情况。
第四条 各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加强职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职场消防安全。
第二章 营销职场租赁与装修标准
第五条 营销职场租赁面积标准
(一)新开设网点:营销职场面积=现有人力×(1+未来第三年末的人力成长系数)×人均建筑面积;
(二)已有网点扩、换租:营销职场面积=现有人力×(1+未来第二年末的人力成长系数)×人均建筑面积;
(三)当人力成长系数超过以下标准时需上报区域市场经营部审批:
1.新设网点未来第三年末的人力成长系数超过350%;
2.已有网点
(1)当前人力50以下的职场,未来第二年末的人力成长系数超过250%;
(2)当前人力50(含)—100人的职场,未来第二年末的人力成长系数超过150%;
(3)当前人力100(含)—400人的职场,未来第二年末的人力成长系数超过100%;
(4)当前人力400(含)—600人的职场,未来第二年末的人力成长系数超过60%;
(5)当前人力600(含)人以上的职场,未来第二年末的人力成长系数超过40%;
注:未来第二年末的人力成长系数=(从本年度起算第二年末规划人力/当前人力-1),未来第三年末的人力成长系数=(从本年度起算第三年末规划人力/当前人力-1)。
(四)功能区的配置以规划人力为准;
(五)人均建筑面积上限标准如下:
1.已建培训中心的本部、三级机构为3平方米;
2.未建培训中心的三级机构为3.5平方米。
第六条 营销职场租赁档次标准
营销职场应选择当地的乙级物业或同档次物业,租赁指导价由总公司每年调整发布。
第七条 营销职场租赁期限
营销职场租赁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八条 营销职场装修标准
(一)所有营销职场装修应统一CI、统一环境、统一风格、统一效果;
(二)装修单价上限:
本装修额度包含室内装饰装修、海报粘贴板及业绩板、照明、给排水末端改造、空调及消防末端改造(不含升级改造和空调延长铜管费用)、综合布线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三家机构营销职场装修额度上限:64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广东(**除外)、浙江、江苏省和天津所有机构营销职场装修额度上限:61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其他机构营销职场装修额度上限:56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
(三)装修材料必须选择环保产品,机构可根据当地市场情况选择与《**人寿营销/区拓职场装修、资产配置图册》规定的相同档次、规格及颜色的品牌;
(四)综合布线按相关规定执行:
1.业务总监/营业部经理办公室:数据点1个,语音点两个;
2.营业部职场:营业组每10人一个语音点(不足10人按10人算),每个营业组最多不超过2个点;营业部内每200人配置1个数据点(不足200人按200人算);营业部无线路由器配置标准及管理详见总公司电子商务部《外勤职场网络接入配置标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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