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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航空意外B卡卡面文字3页.doc

  • 更新时间:201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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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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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部分图片和文字内容:
卡号
密码
保险费:15元 
保险金额:搭乘飞机意外伤害身故/残疾/医疗  600000元
注:每位被保险人限投保2份,多投无效。
投保范围:凡年满18周岁,乘坐民航飞机出行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投保人(激活人)与被保险人须为同一人。
保险期间:
1.本电子激活卡保险期间为 7日 ,保险合同生效日可在投保(激活)时指定,但不能早于投保激活日的次日,且不能晚于投保激活日之后30日。
2.本电子激活卡最后投保(激活)日期为20  年  月  日,逾期无效。
特别提示:
1. 本电子激活卡供您投保(激活)使用,您需要在本电子激活卡规定的最后投保(激活)日期之前按照本电子激活卡所提供的方式进行投保(激活),保险合同生效后方能享受保险保障。
2. 本电子激活卡未尽事宜具体事宜以《国寿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B 款)(2013版)》条款为准,投保人(激活人)在投保前应明确理解条款。若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需凭身份证明、本电子激活卡卡号、相关出险证明和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理赔手续。本保险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报案电话:95519。
3. 投保人(激活人)在投保(激活)成功后可登陆中国人寿网站www.e-chinalife.com或致电中国人寿客户服务电话95519,查询保单信息。
4. 请妥善保管本电子激活卡的卡号和密码。
投保(激活)方式: 

1.网站激活:请登陆www.e-chinalife.com,选择“激活卡激活”,然后按照提示完成激活。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旅客身份购票乘坐民航飞机,自踏入航班班机的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航班班机的舱门为止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以下简称《标准》)的规定,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当同一保险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本公司仅按其中一处的伤残等级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不完全相同且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只有一处,本公司按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完全相同或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有两处或两处以上,本公司将该伤残等级在原基础上晋升一级(但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并按晋升后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能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三、被保险人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免赔额和给付比例,分别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的情况,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继续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门诊治疗者以十五日为限;住院治疗者至出院之日止,但以九十日为限。
本公司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时,本合同的医疗保险责任终止。
四、本公司给付的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或支出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二、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三、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四、 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猝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七、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八、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九、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以上任何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未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不退还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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