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
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
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
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2014年是中国的改革年,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保险”成为2014年媒体上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词语,而国家对保险业的重视,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李克强总理于7月9日和8月27日,两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动保险业发展。
8月13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业的若干意见》,为保险业扫清了政策障碍。
9月17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保险业该在发展中挑大梁》。
7月9日
8月13日
8月31日
新闻联播均对保险业进行了大幅度报道。
这是国家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现象,从来没有那个行业在如此短的时间获得如此多的政策支持,国务院再度以“顶层设计”的形式重新定义“现代保险服务业”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改革的车轮不会停歇,提升至“国家战略”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将继续渗透到人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
有法可依: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
人寿保险是不受债权债务干扰的金融工具,能为您在企业资产和个人资产之间建立起一道防火墙。
●《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保险法》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法》分配。
有法可依:保险是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
如果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则保险金不作为遗产分配,并可规避遗产税。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