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部分图片和文字内容:
《泰康附加乐福 2014 重大疾病保险》 保全规则
(2014年5月版)
1、 新增/取消附加险
本附加合同为《泰康乐福 2014 两全保险(分红型)》 的专属附加险, 须在投保《泰
康乐福 2014 两全保险(分红型)》时同时申请投保,不接受在《泰康乐福 2014 两全
保险(分红型)》的有效期内新增或取消本附加合同。
2、减少保险金额(部分退保)
A、 投保人可多次申请减少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减少后的保险金额需同主险《泰
康乐福 2014 两全保险(分红型)》 的保险金额保持一致。
B、申请减少保险金额后,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需符合投保规则要求。
3、取消 /新增可选责任
A、 投保人可在保单有效期内申请取消可选责任。
B、投保人可在保单生效对应日前 30 日内申请新增可选责任,新增可选责任需经核
保审核,变更生效日为下一保单年度生效对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