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筑梦**新秀计划
第一篇 筑梦**新人专属培训政策
一、适用范围
方案期间内三带上岗的新人
二、方案时间
2014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三、方案内容
自保代班考试报名开始享受出勤津贴,标准为50元/日,计发一个月。
四、方案说明
1、新人年龄要求在25周岁—50周岁之间。
2、出勤计算时间自保代考试报名始,已持证新人出勤计算时间自办理入司手续次日开始,计发全长一个月,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在出勤期间,新人需成功结训岗前班,并在岗前班结训后一月内办理三带上岗,随下一月工资发放。
3、出勤要求:每日前后进行两次考勤点名。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出勤津贴25元,两次点名均不到者视为缺勤,出勤期间出勤率(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低于80%者,取消当月全部出勤津贴。
4、机构新培组训每日报送新人当日出勤情况,未报送视为当日未出勤。
5、本方案适用于符合机构出勤要求的新人(含已持证新人),二次入司人员不享受本方案。
6、培训津贴随当月佣金合并扣税发放。
7、本方案解释权归营销业务部。
第二篇 筑梦**新秀工程
一、适用范围
方案期间三带上岗新人
二、方案时间
2014年4月1日—2014年6月30日
三、方案内容
1、新人第1—3个月达到月度FYC≥1500元,当月奖励新秀津贴600元(不含基本法新人责任津贴),连续3个月达成FYC≥800元,额外奖励800元;连续3个月达成FYC≥1500元,额外奖励1500元。
2、新人在前三个月转正的基础上,第4—6个月月度FYC≥1500元,当月奖励训练津贴600元(不含基本法新人责任津贴),连续3个月达成FYC≥800元,额外奖励800元;连续3个月达成FYC≥1500元,额外奖励1500元。
3、新人第7—12个月:月度FYC达到3500元,将基本法新人责任津贴补至3000元(含基本法新人责任津贴)。
四、方案说明
1.新人年龄在25周岁—50周岁之间。
2.活动期间内根据公司首次在公司录号上岗的新人享受本方案,二次入司人员不享受本方案。
3.月度参训、参会出勤率要求不低于80%,缺勤一次扣当月新秀津贴50元,依此类推;出勤率低于80%者,不得获取当月新秀津贴。
4.新人各月津贴随次月佣金合并扣税发放。
5.活动期间内预收,月底承保扣除犹豫期退保并按公司要求回单。活动期间内承保保单在一年内退保,分公司有权撤回营销员所享受方案奖励。
6.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营销业务部。
第三篇 筑梦**新秀增员方案
一、适用范围
**分公司A101及A102职级营销员
二、方案时间
2014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三、方案内容
方案期间内,A101及A102职级营销员,每有效新增1人,奖励新秀增员奖800元。
新秀增员奖预留,待增员人转正后统一随次月佣金合并发放。
四、方案说明
1.新人年龄要求在25周岁—50周岁之间,符合出勤要求,二次入司和新筹团队所增新人不计入方案。
2.有效新增是指:在自然月上岗的新人,当月FYC≥800,符合出勤要求,即算做一个有效新增。
3.活动期间内预收,月底承保扣除犹豫期退保并按公司要求回单。活动期间内承保保单在一年内退保,分公司有权撤回营销员所享受方案奖励。
4.新秀增员奖励与佣金合并扣税。新秀增员奖预留时间最长三个月,增员人增员后的三个月内未能转正,则新秀增员奖不再发放。
5.本方案由**分公司营销部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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