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鑫丰两全保险(分红型)
案例解析
10月婴儿悬顶百万元
重庆未满周岁小孩百万遗产继承案
据《重庆晚报》报道:重庆市一对做家电生意的年轻夫妻,在当地银行贷款80万元。在一次进货途中,遭遇车祸双双身亡.消息传出,债主纷纷上门,一时间,家里值钱的物品被一搬而空,稍晚赶到的银行只能是空手而归.
后经了解,银行获悉这对夫妻身前曾各自投保过人寿保险,保额各50万人民币,合计100万,均指定他们的未满周岁的唯一儿子为受益人;为讨回80万的贷款,银行将其告上了法院.
最后法院认定:小夫妻在保单上,清楚地写明受益人是其独生子,依据<<保险法>> 规定,100万元不属遗产,不属信用社债权受偿的范围,也不属《继承法》调整的范围。最后,将100万元保险金判给了未满周岁的小孩,而对银行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债权>继承权
《继承法》
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受益权>债权
《保险法》
第24条规定: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六十一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一、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
让您的财富按照您的意愿支配
受益权债权 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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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本质是保障
另一方面的事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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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情记忆—交通意外
交通意外每天都在我们身边上演着。。。。。
汶川大地震
玉树大地震
海地大地震
云南盈江大地震
日本大地震
雅安大地震……
天有不测风云
人有旦夕祸福
---家庭无法弥补的痛
意外
投保范围
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交费方式
一次性交付
保险期间
5年
产品介绍:
三倍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因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除按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外,再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险责任
产品介绍:
投保案例
30岁 金先生
选择鑫丰两全保险
一次性投入10万元
5年满期
基本保险金额112300元
30岁
35岁
满期收益
100000元+12300元+分红+复利
身故
300000元+36900元+分红+复利
意外身故
100000元+12300元+5次分红+复利
产品特色:
保底收益高
现金价值高
保障责任高
一年保收益
四类人群沟通:
到期返还满期金
保底不少利息金
年年享受分红金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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