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背景
为强势启动四季度银保业务,确保2011年度银保渠道各项预算指标的顺利达成,进一步巩固银保业务的市场地位,激发全体银保伙伴们的销售热情,更好地促进银保业务的快速、持续和健康的发展,特制定本推动方案。
二、帮辅小组
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和协调帮辅一线,市分公司成立四季度业务推动帮辅组:
(一)帮辅组成员所对应帮辅的各单位表:
组别 | 帮辅组长 | 帮辅组成员 | 辅导单位 |
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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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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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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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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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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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帮辅组的职责:
1、负责帮辅经营单位四季度银保业务目标的顺利达成;
2、协调解决经营单位在业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3、深入一线激发和调动广大银保管理和销售人员的销售热情。
三、活动时间
推动时间:2011年10月1日~12月25日
第一阶段:2011年10月1日~11月15日
(达成计划的65%)
第二阶段:2011年11月16日~12月25日
(达成计划的100%)
四、任务目标
各经营单位趸缴和期缴计划分解表详见下表:
序号 | 单位 | 四季度任务计划 | |
趸缴(万元) | 期缴(万元) | ||
1 |
| 840 | 60 |
2 |
| 840 | 60 |
3 |
| 1130 | 60 |
4 |
| 1180 | 60 |
5 |
| 670 | 30 |
6 |
| 2040 | 60 |
7 |
| 2000 | 60 |
8 |
| 1850 | 150 |
9 |
| 2100 | |
10 |
| 12310 | 200 |
合计 | 22860 | 2840 |
五、活动险种
六、推动措施
(一)费用政策
1、第一阶段:截止11月15日,分别达成趸缴和期缴计划65%的经营单位,市公司将按第一阶段实际达成的趸缴和期缴保费,分别奖励经营单位0.4%和0.8%的费用;
2、截止12月25日(活动结束),分别达成趸缴和期缴计划100%的经营单位,市公司将按活动期间实际达成的趸缴和期缴保费,分别奖励经营单位0.3%和0.7%的费用(若第一阶段已获得奖励的保费,将不再重复计奖)。
(二)超越奖
1、经营单位年度实际完成的期缴保费(扣除4月1日至9月30日完成的专项期缴保费)超年度预算的部分(年初下达的期缴年度预算),市公司将按超额部分的0.5%奖励经理室“超越奖”;
2、经营单位年度实际完成的长险首年新单保费超年度预算的部分(长险首年预算调整后数据),市公司将按超额部分的0.2%奖励经理室“超越奖”(扣除期缴已奖励的部分);
注:以上两项奖励的分配比例:奖励经理50%、奖励分管经理50%,且不计入年度薪酬,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星级网点创建
活动期间,凡长险首年新单保费达150万元以上的网点可参与“星级网点”评比,市分公司将按照不同等级的“星级网点”给予服务该网点的客户经理相应标准的奖励,具体如下:
星 级 | 长险首年新单保费标准 | 奖励标准 |
★★★★★ | 500万元以上(含) | 10000元 |
★★★★ | 4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以下 | 8000元 |
★★★ | 3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以下 | 6000元 |
★★ | 2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以下 | 4000元 |
★ | 15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以下 | 3000元 |
注:1、所申报星级网点未达标,按实际所达成的星级网点奖励标准的70%计发奖励;
2、所申报星网点实际达成的新单保费达到申报的星级网点以上级别星级网点标准,按实际所达成的星级网点奖励标准的90%计发奖励;
3、以上奖励均为税前奖励标准。
(四)自营对标
活动第一阶段(10月1日至11月15日期间),三县五区支公司各选取5名客户经理,银邮销售部选取10名客户经理组成50人的客户经理对标团队。理财服务中心选取50名理财经理组成50人的理财经理对标团队。由客户经理对标团队的趸缴业务与理财经理对标团队期缴业务进行一对一的自营业务对标活动,具体对标办法如下:
1、对标“双赢”:活动期间,凡对标双方均达成对标保费60万元以上(含),市公司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对标双方每人1000元(税前),同时另奖励绝对值高的一方价值400元的礼品;
2、对标“单赢”:活动结束时,对标双方仅有一方达成
对标保费60万元以上(含),市分公司向胜方颁发荣誉证书,并由负方所属经营单位奖励胜方1000元(税前);
3、对标“双败”:活动结束时,若对标双方均未达成对标保费60万元,市公司将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分别扣减对标双方所属单位经营费用。
注:1、客户经理以自营趸缴业务进行对标,理财经理以自营期缴业务进行对标;
2、趸缴按照1:1,期缴保费按照1:3折算对标保费。
七、活动措施
(一)各单位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宣导到位、精心组织,加强渠道建设,全员冲刺,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帮辅到位,确保完成银保渠道各项指标。
(二)各经营单位要紧盯任务目标,确保四季度所辖行口的市场份额不低于50%。
(三)各单位要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各项业务真实合规、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四)所有奖励与工资合并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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