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三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被保险人若生存至每满一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下列约定给付成长保险金:成长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于每满一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的周岁年龄×1% 。
自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生效对应日,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养老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祝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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