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合规问责之锚,筑牢国有保险公司高质量发展之基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部署,为国有保险公司强化合规管理指明了方向。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的背景下,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大监督格局,成为国有保险公司防范化解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其中,合规问责作为大监督格局的重要一环,既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制度保障,更是推动国有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服务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
一、合规问责:大监督格局下的"法治利剑"
合规问责是国有保险公司通过制度化手段,对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内部规章的行为进行惩戒,以预防、识别、评估和应对合规风险的监督形式。其核心价值在于构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的治理闭环,将"纸上的制度"转化为"行动的约束"。
从制度逻辑看,合规问责是大监督格局的"法治基石"。党内监督聚焦政治方向,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强化纪律刚性,审计监督紧盯资金流向,财会监督规范财务行为,而合规问责则以"业务+管理"双重视角,将各类监督成果转化为具体责任追究,形成"发现问题—严肃问责—整改提升"的完整链条。例如,某国有保险公司在审计中发现分支机构存在虚假列支费用问题,通过合规问责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更倒逼总部完善费用审批流程,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综合效应。
从实践价值看,合规问责是应对强监管形势的"防护盾"。随着保险业"严监管、重合规"态势持续升级,银保监会先后出台《银行保险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等文件,对合规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国有保险公司作为行业"国家队",必须以合规问责为抓手,将外部监管要求内化为内部管理规范,确保业务发展与监管导向同频共振。2023年某头部险企因销售误导问题被银保监处罚后,立即启动全系统合规排查,通过问责127名责任人、修订18项制度,当年投诉率同比下降42%,印证了合规问责的"立竿见影"效果。
二、立足"国有"属性:以政务处分条例为纲,织密问责网络
国有保险公司的"国有"属性,决定了其合规问责必须严格遵循《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等上位法规,体现"党管干部"原则与"企业治理"要求的有机统一。
其一,明确问责种类,实现"精准惩戒"。 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务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种类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更针对国企特点,增加"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4种轻处理方式。国有保险公司需结合业务场景灵活运用:对情节轻微的违规行为(如未按规定备案合同),采用谈话提醒;对屡教不改的违规操作(如虚列费用),则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某省分公司曾对3名多次违规报销的部门负责人给予记过处分,并扣减年度绩效30%,既维护了制度权威,又保留了干部干事动力。
其二,界定问责情形,覆盖"全业务场景"。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列举的51项问责情形,涵盖职务行为、个人行为的各个维度。国有保险公司需在此基础上,结合保险业务特性补充细化:在承保环节,重点问责"虚假承诺、误导销售";在理赔环节,严查"拖赔惜赔、无理拒赔";在资金运用环节,紧盯"违规投资、利益输送"。某寿险公司针对"销售误导"顽疾,将"夸大保险收益""隐瞒免责条款"等12类行为纳入重点问责清单,2024年上半年销售误导投诉量同比下降68%,客户满意度提升至92%。
其三,规范问责程序,保障"公平公正"。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明确"初步核实—立案—调查—事实见面—审理—决定—执行"7步程序,核心是保障被问责人的申辩权。国有保险公司需严格执行:在调查阶段,需调取业务系统数据、询问相关人员,形成完整证据链;在事实见面环节,需向责任人说明违规事实、依据及拟处分意见,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某财险公司对一起"虚构保险标的"案件启动问责程序时,耗时2个月完成现场取证,3次与责任人沟通,最终给予撤职处分并追回违法所得,整个过程无复议申诉,树立了问责的公信力。
三、立足"金融"属性:以风险防控为核,护航高质量发展
金融行业的"高杠杆、长周期、强外部性"特征,决定了合规问责不仅是"内部管理工具",更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关键抓手。国有保险公司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将合规问责嵌入业务全流程,筑牢风险"防火墙"。
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构建风险预警机制。 合规问责的本质是"治已病",但更高境界是"防未病"。国有保险公司可通过大数据监测、AI模型分析等技术手段,对高风险业务(如短期健康险、保证保险)进行实时预警。例如,某险企建立"合规风险热力图",对赔付率异常波动的分支机构自动触发预警,2024年一季度通过预警发现3起疑似骗保案件,及时启动问责程序,避免损失扩大。
从"个案问责"到"系统整改",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合规问责不能止于"处理几个人",更要推动"完善一类制度"。某寿险公司在对"客户信息泄露"事件问责后,不仅追究涉事员工责任,更修订《客户信息管理办法》,明确"最小必要"数据采集原则,上线信息加密系统,将单点问责转化为系统优化。这种"问责+整改"的模式,使合规管理从"运动式整治"转向"常态化建设"。
结语:以问责之责,守金融之本
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看,国有保险公司的合规问责是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从"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维度看,它是防范金融风险、支持国家战略的重要保障。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国有保险公司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将合规问责作为"大监督格局"的核心环节,通过"明制度、严程序、强执行",推动合规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引领"转变,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和国家金融安全筑牢坚实屏障。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国有保险公司在服务国家大局中彰显更大担当。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