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牵头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于3月31日下发各保险公司征求意见,这是自2007年《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发布后13年首次修订。
泰康人寿也参与了本次修订本次修订(征求意见稿)根据我国重疾险市场发展情况及最新医学成果,对疾病定义、种类及保障额度进行了修订,旨在促进保险公司长期稳健经营,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充分发挥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01.增加病种数量,适度扩展保障范围。将规范病种数量由25种重疾调整为28种重疾+3种轻症;含有保障额度低于6种必保重疾的其他疾病时,须含有3种轻症。
02.优化分类,建立重疾分级体系。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将高发且危害程度较低的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等从重疾定义中剔除,纳入轻症范围。同时规定规范内的3种轻症赔付不高于规范内的重疾保险金额的20%。
03.扩展疾病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根据最新医学进展,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4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脏病等疾病定义。
规范病种由25种重疾调整为28种重疾+3种轻症,扩展保障的同时规范市场竞争。新增3种规范重疾,新增3种高发重疾对应的轻症,扩展保障范围的同时,统一疾病定义,规范市场竞争。
整治疾病扩展乱象,防止误导消费者;限制增加理赔经验少(即经验数据不足)的病种,预防保险公司赔付风险。而且成立了专属的“疾病管理办公室”,即未来要受到“重疾新规”+“疾病办公室”的双重约束。
轻症保障额度不得超过重疾的20%,回归重疾保重的本质。文件规定轻症给付金额不得超过重疾的20%,回归重疾保重的本质。这将对轻症保障额度较高的产品产生重要影响。
7种无变化+10种定义微调+8种较大变化(4种标准更宽+2种标准更严+2种赔付降级)根据最新医学技术更新定义,量化赔付标准,减少理赔纠纷。降低较轻疾病的赔付额度,降低保险公司赔付风险。
轻度心肌梗塞、早期神经内分泌肿瘤也降为轻症,降低保险公司赔付风险。预防心肌梗塞中超敏肌钙蛋白应用的推广,导致急性心肌梗死发生率大量增加。
那么,未来病种更好了吗?未来理赔更宽松了吗?未来甲状腺癌等算轻症,轻症额度也降低了,是不是价格要降了?现在的重疾产品未来按什么标准理赔?
从精算角度看有的罕见疾病发生概率极小(对费率几乎不影响),但对患者却是就是100%,因此本着最大化客户利益的角度,我司疾病种类比较全面,能保尽保,这也是在市场中的一大优势。因此本着最大化客户利益的角度,惠健康120+60种,病种全面,能保尽保,这也是在市场中的一大优势。
甲状腺癌的问题主要在于增长的趋势过快,而趋势恶化主要影响产品利润,而不是当期的价格。这也是这次修订过程中,中保协和保险公司重点讨论的内容,预防保险公司的赔付风险;对于轻症保障超过20%的产品,价格下降3%左右,价格下降幅度有限,主要因为轻症后合同不会终止,而且轻症后更易患重疾,因此从长远来看,公司赔付率和赔付支出无明显下降,使得对价格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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