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36条:经过审批或者备案的健康保险产品,公司不得拒绝提供,销售健康保险产品不得强制搭配其他产品销售。
解读:新规禁止健康险“强制搭配销售” ,将打破我司现行“高竞争力医疗险搭售重疾 /年金 /寿险 /两全” 的模式, 产品策略或将面临调整 ,涉及产品面广、预期对业务影响较大。
举个例子:康悦医疗、 真爱健康、 共享荣耀医疗、荣耀心脑血管、共享荣耀护理5款热销健康险运营规则都是搭配售,如果代理人的客户中有50%的比例不是自愿购买,而是想单独购买,那么代理人的保费和佣金将会大大减少。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20条:保险公司可以在产品中约定对长期医疗进行费率调整,并明确注明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解读:长期医疗险可调整费率,将催生更多“长期百万医疗险”,预计将成为健康险新增长点。
举个例子:行业内比较知名的长期医疗险仅有人保健康在蚂蚁保险平台销售的“好医保•长期医疗险”,该产品2018 年新单件数1000万件,占到行业中端医疗险总件数的1/3,累计销售件数是超e保系列近6倍,获客效果十分突出。新规之下,类似“好医保”之类的长期医疗险预计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四章销售管理中指出:保险公司不得委托医疗机构或者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取消“不得在医疗机构场所内销售健康保险产品”的限制。
解读:新规取消“不得在医疗机构场所内销售健康保险产品”的限制,未来保险公司可以探索在医院设点销售的模式。
举个例子:医疗机构是保险最好的教育场所,患者家属通常是健康险转换率较高的客群,挖掘潜力巨大。新规取消了在医院设点销售的限制,松绑信号明显。我司可借鉴水滴筹模式,线上通过微信引入客流,线下与医院签署战略合作,通过服务提升用户体验、增强客户粘性,同时将患者亲属转化为新的客户。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57条:健康管理服务分摊的成本不得超过净保险费20%。(比例提高)解读:健康管理服务分摊的成本比例由原来的10%提高至20%,长远看将推动健康保险与健康服务的融合,虽然预计将经历较长过程,但健康保险与健康服务融合是大势所趋。
举个例子:健康保险与健康服务的融合,需要保险公司将健康服务纳入定价、写进保险合同,比如我司司质安心、特药险、寰亚医疗、大湾区共享医疗都是属于健康保险与健康服务的融合,长远看来,这种模式势必让保险服务更加满足客户的需求,但同时也会导致到保费的上涨。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2条、第4条分别指出:健康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保险等。(由四大类增加到五大类,新增医疗意外保险)医疗保险障范围新增康复费用;长期护理保险保险期间不得低于5 年。
解读:健康保险新增医疗意外保险、医疗保险范围新增康复费用,长期护理保险保险期间不得低于5年,以上均属于保险责任的增加,保险责任的增加必定会导致保费的增加,未来的保险保障将逐渐趋于全面,正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客户在购买保单时,也不得不面临保费的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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