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保险网,保险资料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是:万一网 > 险种分析 > 其它中资

大家久安终身寿险产品保险责任产品形态利益演示8页.pptx

  • 更新时间:2020-03-02
  • 资料大小:344K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详情请看会员类别或者付款方式
    
内容页右侧
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QQ截图20200302085710.jpg

三、【投保范围】凡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本主险合同订立时对 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以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 凡出生满 28 天至 70 周岁,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四、【交费方式】期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五、【保险期间】终身六、【投保金额】投保金额:最低基本保险金额10000元,增加部分需为1000元的整数倍

一、【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本公司将按照本主险合同关于保险责任的约定,确定实际给付的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第一个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等于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本主险合同各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在上一保单年度保险金额的基础上递增 3.5%,即本主险合同当年度保险金额等于本主险合同上一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1+3.5%)。二、【减少基本保险金额】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书面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但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申请减额时本公司规定的最低承保金额,基本保险金额减少的部分依照安邦久安终身寿险条款中“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办理。 本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根据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进行计算。

【身故保险金】1.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按以下二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2.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之后且在本主险合同缴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以下二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时下列比例表对应的比例。3.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之后且在本主险合同缴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之后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以下三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当年度保险金额;(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3)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时下列比例表对应的比例。

犹豫期及退保风险提示【犹豫期及退保】为了使您充分了解本主险合同的保障范围,确定选择了合适的保险金额、交费期限和交费金额,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零时起,有 20 个自然日的犹豫期。如果您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即退保),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 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本公司会在扣除不超过人民币 10元的保单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自本公司收到您解除本主险合同 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对本主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主险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公司提供下列资料:(1)保险合同;(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主险合同终止。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合同解除后,本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您为本资料打几分?评价可得2积分。积分有什么用?请看这里
用 户 名:
 您还未登录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内容:
完善左边的评价,这会帮到更多的用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已输入0个字,评价五个字以上方可成功提交。50字以上优质评价可额外得10分
以下是对"大家久安终身寿险产品保险责任产品形态利益演示8页.pptx"的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会员类别 | 文件上传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嘉兴开锁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