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险的定义,附加险是指附加在主险合同下的附加合同。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必须附加在一种或指定的主险之上的险种。增强抗风险能力。附加险利于完善保障,防范风险,提升保障水平。增强产品体验感。住院医疗、意外医疗之类的附加险产品易于理赔,体验产品利益。实现更多财务规划。通过长期重疾、教育金等多种产品的有机组合实现更多财务规划目标。树立保障观念。坚持“保险姓保”从业理念,加强保险从业人员使命感与责任感。提升专业性。培养组合销售观念,全面规划客户保障需求。提升销售技能。便于团队全面了解产品体系,掌握多类产品销售技能,增强从业信心。对营销员:更好实现客户经营,增加收入。树立个人形象品牌。增强客户黏性。医疗类产品易于发生理赔,而理赔是服务客户的好机会,利于增强客户黏性,找到进一步服务客户的机会,获取长期持续的收入来源。短期附加险能够自动续保,每年都产生佣金,相当于长期的自动提款机。大量附加险保单长期累积,可获得可观收入。
保险责任,1.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按伤残程度等级赔偿。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该项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给付比例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后,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180日的情况进行残疾鉴定,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2.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公司按该项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3.特定节假日关爱保险金:在特定节假日期间遭受飞机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或身故,且公司已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的,将同时给付特定节假日关爱保险金,金额为本次给付意外伤害残疾、身故保险金的50%。
保险责任,A款(非社保):1.住院床位费保险金:每日给付金额如下表日限额为限,每年限180天。2. 费用报销:75%的比例给付住院手术费保险金、住院癌症放化疗费用保险金和其他住院费用保险金。B款(社保):1.住院床位费保险金:扣除当地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等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每日给付金额如下表日限额为限,每年限180天。2.费用报销:按照100%的比例给付住院手术费保险金、住院癌症放化疗费用保险金和其他住院费用保险金。如被保险人投保时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实际发生并支付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按照80%的比例给付。如被保险人投保时已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实际发生并支付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当地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按照100%的比例赔付。
若被保险人投保时已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但未从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获得费用补偿,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实际发生并支付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按照70%的比例给付。每一个保险期间,本公司仅对被保险人累计住院180日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承担保险责任。每一个保险期间,本公司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以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总体评价: |
|
内容质量: |
|
美观度: |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