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理赔,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导致人的寿命或身体受到保险合同约定的损害时,保险金权益人向保险人提出申请,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履行赔偿、给付或免交保费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人身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以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接受治疗,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费用或损失补偿的保险责任,包括重大疾病给付、医疗费用给付、住院日额补贴、特定疾病/手术定额给付和收入损失补偿等。以人的生命作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身故时,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包括意外身故给付、疾病身故给付、自杀身故和宣告死亡给付。
健康理赔,以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永久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力和身体器官机能,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包括一般残疾给付和高度残疾给付。理赔金谁来申请?指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保险金申请权的人,包括被保险人、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和保险金受让人,公司只受理保险金权益人的理赔申请;有数名保险金权益人的,可委托一名保险金权益人作为保险金申请人办理理赔事宜。保险金申请权可委托他人代为行使。新《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一般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建议事故发生24小时内拨打95519报案)
告知客户及时报案,及时报案好处,对某些VIP客户进行慰问、对某些赔案进行现场查勘、提前面见客户、提前通知递交资料,提醒注意事项,可达到快速理赔,减少争议,宣传业务,弘扬品牌等有帮助。身故理赔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投保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时,保险人依据合同约定,审核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过程。身故包括疾病身故、意外身故、自杀和宣告死亡。身故理赔需要以下资料:1、身故理赔申请应提供身故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和火化证明(对未实行火化殡葬管理的农村地区可适当放宽处理)中的两种;户籍注销证明标注属于“死亡注销”的,则无需提供其他身故证明;2、若下列文书载明被保险人身份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及身故事实的,可以不用提交上款所列身故证明(1)法院判决书;(2)公安部门法医尸体鉴定报告;(3)交通事故认定书;(4)重大突发事件中,政府部门对外正式发布的身故人员名单及身份信息。
其他身故证明资料:1、疾病身故理赔所需的事故证明资料包括: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县级(含)以上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死亡证明书、出险人因疾病接受治疗的全部医疗资料,包括病历、疾病诊断证明、各类医学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等;2、意外伤害身故的事故证明资料,包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意外伤害死亡原因证明、交通事故应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工伤死亡应有劳动或安监部门出具的工伤死亡事故处理证明、治安案件应有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案情证明或尸体检验报告。对于一些不能出具以上证明的案件,在及时、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可参考出险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3、自杀身故有效证明资料,包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原因证明、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现场勘验报告或尸体检验报告。4、宣告死亡必须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5、境外身故的应提交所在国使领馆出具或当地政府机构确认的有效书面身故证明材料。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