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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诺心悦人生两全保险条款费率.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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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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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的计算与错误处理,本合同中的年龄为以法定身份证件载明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周岁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您方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投保年龄范围的,我方可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时,我方将向您方退还本合同解除之日的现金价值扣除未还款项后的余额。若已给付保险金,则我方有权要求受益人退还已给付的全部保险金。您方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方有权更正并要求您方补交保险费。若补交保险费前已发生保险事故,我方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折算给付保险金;折算给付的保险金=应给付的保险金×(实付保险费÷应付保险费)。您方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我方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您方。

明确说明和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我方应向您方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方责任的条款,我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方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方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订立本合同时,我方就您方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方应当如实告知。如果您方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方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果您方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我方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如果您方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我方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无息退还保险费。我方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方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不会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方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通知 您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应当在 10 天内通知我方。如果您方或者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方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方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方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申领保险金的注意事项,委托他人办理申领保险金的手续时,受托人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保险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保险金的,该监护人应当提供监护人证明。以上证明或资料不完整的,我方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领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14. 保险金核定 我方收到索赔申请和有关证明、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或者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方将进行调查核实并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如我方要求补充提供申请书、有关证明和资料的,前述的 30 日不包括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期间。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方在作出核定后 10 天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我方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给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方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天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其他核定结果,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我方提出索赔申请的,我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您方或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我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后,您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我方对虚报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您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以上规定行为之一,致使我方给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在收到我方相关通知之日起30天内向我方退回或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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