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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健康全民健康个人社保补充医疗保险条款.rar

  • 更新时间:20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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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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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被保险人范围 凡投保时出生满 28 天至 50 周岁,且已参加投保所在地 社会医疗保险,身体健康的个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符合续保条件的,可续保至 80 周岁。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1 年。保障计划 本合同的保障计划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障计划的年度累计给付限额、年度免赔额、给付比例等见附表。同一被保险人仅限购买一份。保险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等待期设置,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公司将对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段时间称为等待期。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无论是否延续至等待期后,本公司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续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天为等待期;因意外伤害引起的保险事故,保险责任无等待期。续保时,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引起的保险事故,保险责任均无等待期。

社保补充 医疗保险任,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满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接受治疗的,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医疗费用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满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 7.5 诊断必须住院 7.6 治疗的,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 住院医疗费用 7.7,本公司根据与投保人的约定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比例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满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并根据医嘱在门诊接受以下特殊门诊治疗的,特殊门诊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本公司根据与投保人的约定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比例给付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特殊门诊治疗包括:门诊肾透析;3 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满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必须接受门诊手术治疗的,门诊手术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本公司根据与投保人的约定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比例给付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社保补充医疗保险责任保险金的给付以本合同约定的年度累计给付限额为限,累计给付的社保补充医疗保险责任保险金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年度累计给付限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补偿原则和赔付标准,1) 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除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以外被保险人从其他途径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可抵扣免赔额;2) 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商业保险公司等途径得到了部分补偿,本公司仅对剩余部分按照本条款的约定进行给付;3) 若被保险人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本公司仅按照应赔付金额的 50%进行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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