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包括电子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保险条款、投保单(复印件或电子影像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以及投保人与本公司(见释义 1)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或电子协议。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合同期满日止。投保人可以在投保时选择是否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续保本合同。如果投保时选择续保,且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经本公司审核同意续保,本公司将根据续保时被保险人的职业和年龄按照本公司届时有效的费率收取续保保险费,本合同自保险期间届满日的次日零时起延续有效一年。如果本公司不同意续保,则在保险期间届满前书面通知投保人,本合同至保险期间届满日的 24 时终止。如果投保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向本公司书面申请终止续保或在投保时未选择续保,本合同自保险期间届满日的 24 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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