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奖,若新人签订代理合同后第7-12个月的个人累计FYC达到4800元,且最近一次考核达到业务主任职级维持条件(或当前职级高于业务主任),则在第13个月向其直接推荐人发放1000元的伯乐奖。在核发伯乐奖之前新人或直接推荐人终止代理合同的,不发放该奖励。针对同一个新人,公司只发放一次伯乐奖。解约营销员重新签约的,其推荐人不享受伯乐奖。
潜力新人奖,新人在签订代理合同后第1-3个月和第4-6个月达到以下条件,则在第3个月和第6个月时,公司分别按照以下标准向该新人计发潜力新人奖。营销员解约后重新签约者可享受潜力新人奖。累计直接推荐的当期举绩人力是指新人签约后直接推荐的,在第1-3个月和第4-6个月举绩且在核发该奖项时留存的人力。新人在签约结算日之后签约的,潜力新人奖、推荐新人奖和伯乐奖的计发起始月为次月,计发上述奖项时,新人签约自然月产生的FYC可累计到次月计算。
培育区津贴,当主管的直辖组人员初次晋升为组经理时,按新组经理拟组建团队晋升前6个月FYC的12%向该主管发放培育组经理奖。培育组经理奖在新组经理晋升后的6个月内按月平均发放,若培育人降级或转系列至业务系列,则该奖项停发,并不再恢复。具有推荐关系的业务系列人员在同步晋升情况下,该奖项发放给直接培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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