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管新政《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保监人身险〔2017〕134号)的文件要求,银行保险产品将进行大的变革。为符合新政要求,助力银保渠道向长期寿险转型,更好的满足客户全方位的保险保障规划需求,现推出君康传世尊享终身寿险产品。背景一:行业趋势,背景二:市场需求,中国证券网讯:兴业银行与波士顿咨询公司(BCG)2017年7月日联合发布了《中国财富传承市场发展报告:超越财富,承启未来》。报告表示,改革开放催生了中国第一批以企业家为主的高净值人群,伴随这批创富一代集中步入退休年龄,中国“财富传承”的需求日渐凸显,财富传承市场将大有可为。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测算,截至2016年底,中国高净值家庭数量已超过210万户,拥有54万亿元可投资金融资产。未来5年,预计年龄超过50岁,家庭可投资金融资产在3000万以上的超高净值家庭将增长至22万户,可投资金融资产累计超过20万亿元。
产品篇—保险责任,(一)若被保险人年龄达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以前身故的,本公司将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二)若被保险人年龄达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以后,且在本合同交费期满日之前(不含交费期满日)身故的,本公司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未满61周岁,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60%;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已满61周岁,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20%;(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年龄达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以后,且在本合同交费期满日(含)之后身故的,本公司按以下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未满61周岁,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60%;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已满61周岁,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20%;(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3)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当年度的保险金额。本合同首个保单年度内,当年度的保险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年度保险金额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5%以年复利增加,即当年度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个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乘以(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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