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基础知识,投保人、保险利益、受益人,投保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6-17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保险利益,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应具有可保利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有抚养、赡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风险保额与收入配比(被保险可购买的保额),保费与收入配比(投保人可购买的保费),年缴总保费不超过税后收入的30%,趸缴除外。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资料提供:0—1周岁儿童投保必须提供“儿童保健手册”,无“儿童保健手册”者需提供出生证明。重疾险免体检保额:投保人资格:投保人应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16-17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者,可以作为投保人为自己投保。
未成年人身故保额:0-9周岁儿童,身故保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10-17周岁未成年人,身故保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特殊人群:未成年人,成年学生投保,累计人身险风险保额不得超过50万元。如其父母在本公司拥有保险的,可最高放宽至100万元,但不得超过其父/母在本公司的累计人身险风险保额。家庭主妇作为被保险人投保,累计人身险风险保额不得超过50万元,如其配偶在本公司拥有保险的,最高可投保100万元,但不得超过其配偶在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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