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内(含 第一百八十日)因疾病身故或全残8.1的,我们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本附加合 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 百八十日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的,我们自保险事故发生日后的下一保单年度开 始,豁免主合同、本附加合同以及保险单或批单上所列明豁免保险费的附加合同 的各期应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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