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表示,2016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等31个城市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将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数据显示,在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第一支柱是政府“兜底”的基础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及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则是个人商业保险。目前,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费占比达90%,尽管其缴费率已达28%,远超10%的国际水平,但平均替代率(退休金/退休前工资),则从77%持续下滑到了目前的45%左右。因此,“减税养老”的呼声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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