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系统团险渠道销售及服务支持人员培训
目录
省内分保介绍
团险核保基本要点
信贷险核保规则
1、合同主体资格审核
投保团体必须符合保监会监管和条款规定,不以参加保险为目的而成立。
最低投保人数需符合保监会要求。
8人以下,应100%投保;9人以上不低于75%投保;
5类职业以上,投保人数不低于10人,且投保比例应为100%
年龄、职业符合条款规定。
在岗工作。
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2、特殊人群投保注意事项
0-16周岁未成年人
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险种,最高承保死亡赔付金额≤10万。
0-9周岁投保人必须为其父母,满10周岁经父母授权认可的,可以由未成年人亲属为其投保。
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险种,只能以汇交件形式投保。
企业可以作投保人,为其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团险。
保额可不受未成年人承保限额的相关控制,但应与其劳动收入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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