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保单团体业务
(1)概念:是指以团体单位或团体单位中的特定团体为投保人、为其5 人以上(除条款另有规定外)特定团体成员投保,由保险人用一份保险合同提供保险保障的业务。
(二)清单汇交件业务
概念:是指每一投保人投保相同的个人险种,由汇交人填写《汇交申请书(乙)》(1150),每一投保人填写《被保险人清单》统一由汇交人向保险人交费、办理投保手续,保险人向汇交人签发《汇交件承保通知书》。
(2)与团单的区别与联系?
(3)投保人与汇交人的区别?
汇交人:对被保险人可以没有保险利益,只是起到汇总保费,办理投保手续的作用;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清单汇交件:需要每一被保险人签字确认该保险,不可以用声明书代替,与团单异。
契约形式同产品的关系
关注条款名称中是否含“团体”字样的产品,决定能否以普通保单团体业务的契约形式承保。
不含“团体”-----为个人保险属性产品,NO!
例如:(险种组合业务,汇交件业务,普通保单个人业务)
含有“团体”-----为团体保险属性产品,YES!
核保
年龄、职业符合条款规定。
在岗工作。
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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