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呼吁已久的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终将破题。上证报记者昨日从相关渠道独家获悉,这一被列入保险新“国十条”的重要制度,将先以“城乡居民住宅地震保险”这个单一灾种保险计划作为突破口先行先试,目前相关条例正在行业内部征求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微博]与中国保监会22日联合发文,允许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业内人士认为,资本补充债券的推出有助于缓解保险公司的资本压力,有利于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偿二代)的平稳过渡。
资本补充债券是指保险公司发行的用于补充资本,发行期限在五年以上(含五年),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普通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债券。文件划定了保险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门槛,其中包括: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连续经营超过三年;上年末未经审计和最近一季度财务报告中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微博]和保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此外,央行[微博]和保监会强调,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不得相互认购资本补充债券;同一保险集团(控股)公司的子公司之间不得相互认购资本补充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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