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稳中有忧,稳中有险,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十分艰巨,部分领域或地区的金融风险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部分企业债务率过高、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不良贷款上升、高收益理财产品兑付违约风险上升、金融业网络和信息安全存在隐患等。”6月24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刘士余称,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仍处在合理区间,金融机构财务指标良好,金融体系运行稳健,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下一阶段,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在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增强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方面,刘士余提出,将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研究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不善导致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依法实施市场退出。
在货币政策方面,将继续改善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居民住房消费的金融服务;加快信贷资产证券化,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力度,盘活信贷资金存量;加大对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重大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城镇化和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民生工程的金融支持;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针对加强金融风险监测分析,及时化解处置金融风险隐患,则明确了四项重点任务:继续加强对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各类影子银行业务、企业互保联保等风险领域的监测分析,动态排查风险隐患,督促金融机构及有关方面做好各种情景下的应对预案。结合财税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引入社会资金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地方政府跨年度预算平衡制度,减轻地方政府对土地收入的依赖,积极稳妥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按法制化、市场化的原则妥善处置信托、理财等高收益产品可能引发的兑付风险。对经营难以为继且产品缺乏竞争力的“僵尸企业”和项目,要实施破产或兼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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