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是上世纪八十年被人骑着自行车走街串巷介绍的小保险;更不是销售误导、众矢之的“恶”保险;拥有9万亿总资产的中国保险业将步入特殊历史时期。经济观察报独家获悉,《国九条》之后,国务院或于上半年出台的《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意见》(俗称“新保险《国十条》”)将赋予保险业全新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之角色定位。
有别于2006版《国十条》的是,新《国十条》不局限保险业自身的发展,而是谋求融入新时期的国家发展战略中;”5月13日,一位中国保监会接近人士透露,“如保险可成为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利器,届时国家有望把保险机制纳入城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之中。”“责任保险、农业保险、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巨灾保险”等险种将会成为《国十条》单列条款。最大的亮点是,保险业在服务国家保障体系中将有一个“名份”,尽管依然还是行保险之业,但今日保险业的角色、作用较昨日截然不同。保险业的身份与地位在新《国十条》中会进一步得以提升与确认。
正如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近日表示,保险作为市场化的社会互助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
诸如:保险业在“服务农业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服务社会治理体制建设、服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服务金融体系建设”等“五大体系”中均将发挥重要作用。这些方向或将在新《国十条》得以明确。
服务经济发展是指为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提供稳定资金来源。保险资金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股权、不动产等形式,提供长期资金,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长期融资需求。就自身发展需要而言,保监会正力促推动国家财税部门给予保险业养老险递延税政策支持,“届时税收优惠可能会写入新《国十条》,但目前还在密切协商之中。”
若保险如愿以偿——得各部委的“力挺”,届时整个行业或将步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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