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瓯计划”新筹引进政策
1.创业经理筹备政策
一、政策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进行营业部筹建并定级营业部经理的同业营销员。二、政策时间: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三、新筹资格:年龄28-4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品德优良,无不良历史记录;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同业任职营业部经理或资深主任级别一年以上; 同业从业公司不超过3家,同业从业时间不超过10年; 通过支公司经理及营销部经理二关面试。
四、政策内容:1、阶段一:筹备期(定级上岗前三个月)
筹备规则 1、筹备期内定级经理及所属员工不录机,不能开展业务; 2、团队在筹备期以主管和组员招募为主; 3、在规定筹备期内达到基本标准即可录机挂号。
四、政策内容:1、阶段一:筹备期(定级上岗前三个月)
基本标准1、个人:取得资格证,且展业证在同业公司注销;2、累计增员主任5名,(其中部经理直增3名主管),符合出勤要求;3、每个小组在册且出勤人力3人以上,其中部经理直辖组出勤5人以上;4、规模:团队出勤人力30人以上。
四、政策内容:1、阶段一:筹备期(定级上岗前三个月)
筹备待遇1、筹备期第1个月增员主管3人(其中直增2人),次月发放津贴5000元;2、筹备期第2个月增员主管4人(其中直增3人),直辖组直接增员2人,次月发放筹备期津贴5000元;3、筹备期第3个月增员主管5人(其中直增3人),直辖组直接增员4人。达成定级上岗后发放筹备期津贴5000元;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