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之殇 痛彻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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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常见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读(城合)
校方责任险简介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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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在日常生活中,意外伤害的发生也多因安全知识和防卫意识缺乏,家长考虑不周等造成对于未成年人意外伤害,同时少年儿童因为他们年龄小,缺乏自觉的防护心理、安全防范意识,容易引起一些常见的意外伤害。
据研究显示,我国15岁以下的儿童每年因意外伤害引起的死亡竟有50万人之多,意外伤害占儿童死亡原因总数的26.1%,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以每年7%-10%的速度增加。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主要包括家庭中毒窒息、交通事故、溺水、活动中受伤、烧伤、烫伤等六大类。这些孩子的意外伤亡给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社会造成了巨大地悲痛和损失,也给孩子本人身体和心理留下了不可弥补的伤害和阴影。
另外如校园暴力、踩踏事件、自然灾害等风险也在危害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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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常见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读(城合)
校方责任险简介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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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校园暴力事件
意外烧伤、烫伤事件
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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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读(城合)
构成未成年人保护伞的三大支柱
第三支柱
新农(城)合
第二支柱
第一支柱
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校方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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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常见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读(城合)
校方责任险简介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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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城合)
参保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筹资标准:学生个人缴纳每人每年20元;属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个人缴纳每人每年1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
待遇支付
(一)门诊意外伤害待遇因意外伤害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需本人先行垫付,按80%报销,年度最高报销2000元。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包括13个病种,年度起付线为600元,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按50%比例报销。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有9种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额均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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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城合)
(三)住院待遇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200元、400元、700 元;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85%、75%、65%、55%。
(四)支付限额
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6万元,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纳入大病补助范围,由居民大病补偿医疗保险给予80%的补助,最高补助限额为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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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常见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读(城合)
校方责任险简介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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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责任险
保险责任
1、过错责任:在校方的在校活动中或由校方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因校方疏忽或过失发生条款列明的情况导致学生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公平责任:发生条款列明的情形导致校方的学生遭受人身伤亡,尽管校方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但法院或仲裁机构仍判决或裁决校方需对受伤学生给予经济补偿时的校方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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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责任险
保险责任——过失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在被保险人的教学活动中或由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因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注册学员的人身伤亡,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不履行职责的;
(二)学校安排学生集体活动,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的;
(三)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四)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不符合卫生标准的;
(五)学校组织或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超出正常学生生理承受能力的;
(六)明知学生体质特异,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活动,在教学生活安排中教职员工未予以适当照顾的;
(七)事故发生后,学校未采取措施及时救护的;
(八)教职员工殴打、体罚学生的;
(九)发生依法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意外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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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责任险
保险责任——公平责任
校方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但法院仲裁机构仍判决或裁决校方需对受伤学生给予经济补偿的四种情形:
(一)学生在代表被保险人参加各项比赛,或者在参加被保险人统一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
(二)火灾、爆炸、煤气中毒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三)高空物体坠落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四)学生拥挤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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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未成年人意外伤害而言,在校期间的出险概率仅占总出现概率的40%,仍有近60%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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