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契约电话回访话术(2012版)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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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根据保监会关于治理销售误导工作的相关要求,总公司电话中心对《新契约电话回访话术》(2010修订版)进行了重新修订。新版话术已于2012年3月15日正式启用。
目 录
新契约回访话术-新旧对照
新增问题件类型及处理规则
中支公司宣导步骤及反馈
目 录
新契约回访话术-新旧对照
问题件新增类型及处理规则
中支公司宣导步骤及反馈
新契约回访话术-新旧对照
1、XX:您好,请问是XX(先生/女士)吗?(2012版与2010修订版相同)
客户:是。
他不在。(预约其他时间,结束本次回访)
不是。——谢谢您,打扰了。再见!
新契约回访话术-新旧对照
2、XX:我是XX寿险电话回访人员,工号xx。感谢您近期购买了我公司的XX(等)保险产品,根据保监会的要求,也为了维护您的权益,现在耽搁您两分钟,向您做一次录音电话回访。(略停顿)回访前需要与您核对一些基本信息,请问您的出生日期是XXXX年XX月几号/XXXX年几月呢?
(2012版)
XX:我是XX寿险电话回访人员,工号XX。感谢您近期购买了我公司的××(等)保险产品,为了维护您的权益,现在耽搁您两分钟,向您做一次回访服务好吗?
(2010修订版)
新契约回访话术-新旧对照
客户:回答正确。——谢谢您的配合!
回答错误。——
XX:请问您的身份证号后4位是…?
客户:回答正确——谢谢您的配合!
回答错误。——对不起,您提供的信息与保单信息不符,我们将进行确认后再与您联系。再见!(结束回访)
注:(郑州电话中心实际操作中两个问题提示均回答错误,将以不成功转办至中支处理,如客户表示记不清楚了,将会结束本次回访,预约第二天再次核实一遍,如客户依然回答错误,再以不成功转办至中支处理)
(注:出生日期核对月或日均可,例如:请问您的出生日期是1988年7月几号呢?/请问您的出生日期是1988年几月呢?)
新契约回访话术-新旧对照
3、XX:请问您收到保险合同及条款并签收回执了吗?
(2012版)
XX:请问您收到保险合同并签收回执了吗?(2010修订版)
客户:签收了。(转4)
没有。——(1)没收到合同:XX先生/女士,请您放心,您的保险合同已经生效,我们的业务员会尽快将合同送到您手上。过几天我会再来电回访。谢谢您的配合,再见!(中断回访)
(注:郑州电话中心实际操作中,如客户第一次电话回访中表示未收到保险合同,将预约第三天再次拨打电话进行回访,如客户依然表示未收到保单,将以不成功件转办至中支公司处理)(此处与3月15日前的处理规则是完全不同的,原有是继续回访,但是会以问题件进行转办,而新话术下发以后,是以不成功件进行处理的)
(2)没收到条款:XX先生/女士,在您收到的保险合同中附有条款,建议您再看一下保险合同,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咨询您的业务人员。(转4)
(3)收到未签字:未签字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公司会安排工作人员尽快与您联系。(转4)
新契约回访话术-新旧对照
网销:
3、XX:请问您已从XX寿险网站上获取电子保险合同及条款并完成签收回执操作了吗?
客户:完成了。(转4)
没有。——(1)没下载电子保单:XX先生/女士,请您放心,您的保险合同已经生效,请您尽快从XX寿险网站上获取电子保险合同。
不知如何下载电子保单——请登录XX寿险官网自助服务功能区,选择‘电子保单验真及下载’后,点选‘长期险电子保单下载专区’,在文字下方,红色字体提示区域有‘电子保单助手EXE文件’的按钮,您需要先下载这个软件并安装,安装后,方可下载电子保单并签收回执。若无法正常安装,请联系旺旺账号life_cpic。
无法下载插件——安全插件下载对浏览器有一定的限制,请您使用IE浏览器进行插件下载及安装。
始终无法下载电子保单或插件——请问您是什么原因无法下载?(在备注中记录客户问题)
过几天我会再次给您来电,进行回访。谢谢您的配合,再见!(中断回访)
(2)未收到条款——XX先生/女士,在您收到的电子保险合同中附有条款,建议您再看一下保险合同。(转4)
(3)已下载但未签收回执:未签收回执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请您尽快在XX寿险网站上完成签收回执操作。(转4)
(若客户提出投诉或退保,受理服务预约或退撤保预警转对应分公司处理——XX先生/女士,我已经记录下您的问题,我们会有专人处理并与您联系,好吗?)
新契约回访话术-新旧对照
4、XX:请问您是否已经阅读并理解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的内容呢? (2010修订版与2012版相同)
客户:是。
否。——(1)不了解产品说明书:XX先生/女士,产品说明书介绍了您购买保险产品的特点,可以保什么,哪些情况不保。说明书中一般会举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客户可以获得哪些利益。(转5)
(2)不了解投保提示:XX先生/女士,投保提示是根据保监会的要求,把客户在投保时需要了解的事项列了出来,以确保客户在决定投保之前能够注意到这些问题。(转5)
(注:传统险无产品说明书)
新契约回访话术-新旧对照
5、XX:请问您是否已经阅读条款,并对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等内容都了解了呢?
(2012版)
XX:您购买的××(主险产品名称),您对保险期间、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等内容都了解吗?
(2010修订版)
客户:了解。
否。——(1)不了解保险责任:XX先生/女士,保险责任是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等责任;
(2)不了解责任免除:XX先生/女士,责任免除是在合同中约定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相关事项。
新契约回访话术-新旧对照
6、XX:自您签收正式保险合同(电子保险合同)之日起有10个自然日是犹豫期;在犹豫期内如果觉得这份保险不适合您,可以申请解除合同,我公司在收取10元的工本费后,将全额退还您交纳的保费;犹豫期外如果您解除合同,将退还您保单的现金价值,您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损失,请问您是否了解呢?
(2012版)
XX:自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有1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如果觉得这份保险不适合您,可以申请解除合同,我公司在收取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交纳的保费;犹豫期外如果您解除合同,可能会有一定的损失,这点您知道吗?
(2010修订版)
新契约回访话术-新旧对照
客户:了解。(转7)
不了解——(1)不了解犹豫期计算:XX先生/女士,犹豫期是自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的10天,您可以确认一下签收保单的日期,从而进行计算。(转7)
(2)不了解退保损失:XX先生/女士,如果您在犹豫期外退保的话可以退还您保单的现金价值,具体的数额在您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表中都有列明。(转7)
电销:(注:对于先出单后收费的客户,可能会发生回访时点已超出犹豫期的情况。若客户坚持认为由于回访时间过迟而导致错过犹豫期退保的时间,建议回答如下:“XX先生/女士,您是通过电话投保的吗?我们公司对于通过电话投保的客户,有更符合客户需要的犹豫期制度,10天的犹豫期是从扣款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新契约回访话术-新旧对照
7.1、趸缴
XX:您近期购买的是我们公司的XX(主险产品名称),这是一款趸交产品,是一次性缴费的,共缴纳保费XX元,这份保险提供的保障期是XX年(终身)。请问您是否了解呢?(2012版)
趸缴:
XX:您近期购买的是一款趸交产品,是一次性交费的,这个您知道吗?(2010修订版)
客户:了解。(转8)
不了解——XX先生/女士,您购买的XX(主险产品名称)是在投保时一次性缴费的,今后不需再缴纳保费。(转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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