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考核月份 | 考核截止 | 津贴发放日 | 分区经理 | 引进分区津贴 | 直辖分区津贴 | |
第一个月 | 8月 | 9月10日 | 9月25日 | 4 | 12000 | 执行分区经理津贴标准 |
3 | 8000 | |||||
2 | 5000 | |||||
第二个月 | 9月 | 10月10日 | 10月25日 | 4 | 12000 | 执行分区经理津贴标准 |
3 | 8000 | |||||
2 | 5000 | |||||
第三个月 | 10月 | 11月10日 | 11月25日 | 4 | 12000 | 执行分区经理津贴标准 |
3 | 8000 | |||||
2 | 5000 |
第一条 乙方作为甲方的保险代理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聘请乙方为筹备总监,协作甲方筹备业务团队,具体筹备期考核标准及筹备津贴发放标准如下(第一个月至第三个月筹备总监津贴为引进分区津贴与直辖分区津贴之和):
考核月份 | 直辖部标保 | 所辖系列累计标保 | 津贴标准 | |
第四个月 | 11月 | 40万 | 150万 | 30000 |
30万 | 120万 | 22000 | ||
20万 | 90万 | 16000 | ||
第五个月 | 12月 | 40万 | 150万 | 30000 |
30万 | 120万 | 22000 | ||
20万 | 90万 | 16000 | ||
第六个月 | 2011年1月 | 40万 | 150万 | 30000 |
30万 | 120万 | 22000 | ||
20万 | 90万 | 16000 |
1.统计时间及标准如下:
月份 | 统计标准 |
2012年8月份 | 分区经理是指获取第一个月分区经理财补津贴的人员;筹备总监本人自培训结束日至 9月20日出勤率不低于90%. |
2012年9月份 | 分区经理是指获取第二个月分区经理财补津贴的人员;筹备总监本人自9月21日至 10月20日出勤率不低于90%. |
2012年10月份 | 分区经理是指获取第三个月分区经理财补津贴的人员;筹备总监本人自10月21日至 11月20日出勤率不低于90%. |
注:出勤率=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其中应出勤天数以公司要求的出勤日计算。
2.2012年8月即为考核期第一个月,以此类推。
3.标准保费统计口径与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月度标准保费统计口径一致。
4.乙方在筹备期间未达到上述标准,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筹备总监资格,但乙方达成筹备分区经理标准,乙方可自动享受筹备分区经理财补津贴。
第二条 定级标准
截至10月20日,乙方直辖分区达到分区经理定级标准,并且引进的分区经理中至少有两个定级成功,乙方方可成功定级为营销总监。开业后,按照甲方的《个人保险营销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09版)》(以下简称“营销基本法”)的规定, 履行营销总监各项职责并享受各项待遇。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若乙方达到相应月份的各项指标,甲方将于次月25日向乙方发放津贴。
2. 乙方每缺勤一天甲方有权在其当月发放的筹备津贴中以200元/天标准扣除。
3. 乙方的考勤统计时间为津贴发放月的20日。
4. 关于缺勤的定义:因病不能出勤的,在下次出勤时提供正规医院出示的诊断证明和请假条,手续齐全的按病假论,不属于缺勤;由于其他原因未出勤的,一律按缺勤论;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缺勤论。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每周须向甲方指定的指导人汇报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2.乙方签订此协议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代理关系并提供离职证明。
3.乙方应遵守保险代理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若达到筹备期考核标准,可享受相应的筹备津贴。
第五条 其他
1.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保险代理合同的补充协议,保险代理合同终止则本协议效力终止。
2.甲乙双方为保险代理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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