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筹支公司开业奖励政策:
新筹支公司营销业务要求为:开业前三个月累计营销业务标准保费不低于150万且开业首月标准不低于80万。
支公司奖励办法
超额奖励:新筹支公司开业前三个月累计营销业务标准保费不低于150万且开业首月标准不低于80万。奖励支公司经理超额奖5000元,每超过20万,奖励2000元,上不封顶。
系统记录奖:凡新筹支公司开业当月破系统支公司开业记录,奖励5万元。
(以上奖励,采用中支机构提前申请分配方案,经分公司总经理室同意后,分公司下拨费用的办法执行。)
二)、新筹支公司开业处罚办法:
1、人员配置标准。新筹支公司按1+2配置,开业三个月考核营业区《XX人寿XX分公司营业区考核管理办法(2012版)》按照相应级别的标准配备内勤,若营业区级别上升,则按照上升之后的标准加编,反之,则须按相应的标准减编。开业首季后一个季度营业区对照开业首季度每晋升一个级别,则该营业区全体内勤工资收入季度内每月增加200元;营业区每下降一个级别,则该营业区全体内勤工收入季度内每月扣减200元。
2、开业三个月考核时为弱体营业区,分公司给予“红牌警告”,若次季度未提升级别至合格营业区(季度累计标保80万,季度累计实效80人次)以上,则直接免去该区经理,区经理及内勤进入内部人才市场,等候用人单位聘用,三个月内无单月聘用者,予以解聘。
3、支公司开业首月未达标,按每不达标一个支公司扣罚所属中心支公司费用3万;支公司开业首季未达标,按每不达标一个支公司扣除中心支公司费用5万元(不累计抵充)
三)支公司筹建分区及营销经理开业处罚:
支公司筹建分区及营销经理开业未达到最低诉求的(标准见第三条相关标准及要求的第二款),所属中支总及支公司经理按未达标分区和未达标营销经理小组数分别按1000元/每一位未达标分区经理和200元/每一位未达标营销经理扣除个人收入。
四)聘才政策
1. 享受聘才政策的所有人员,必须为在职、持证、严格出勤人员且有对应职级,在兑现聘才方案时,当时的职级必须不低于挂机时的职级,如基本法考核降级和降级后再次重新晋升则不享受相关待遇的津贴;
2. 挂机后即进入聘才考核期,对于挂机时未达成预期职级的人员,按时实际挂机时对应的职级享受对应的政策,并按对应的考核标准执行。
3. 营销经理职级以上人员是正常出勤人力,对于参加营销经理职级以上培训后不出勤的人员,即使达到标准,也不享受此方案。
4. 考核标准所指“团队”是指聘才方案兑现时直辖团队。
5. 实动人力:指个人当月FYP≥3000元的在职营销人员;常态出勤人力:当月个人出勤天数不低于22天的人力;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