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人寿福满佳C款(悦享版)终身寿险(分红型)(以下简称"福满佳C款悦享版")是中英人寿推出的一款分红型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兼顾身故保障、现金价值保证增长及保单红利分配功能,适合用于家庭长期财富积累、子女教育金储备及资产传承规划。
项目 | 内容 |
保险产品类别 | 终身寿险(分红型) |
投保年龄 | 出生满30天-60周岁(各交费期间有细分限制) |
保险期间 | 终身 |
交费方式 | 趸交/年交/月交(月交=年交×0.085) |
交费期间 | 趸交、3年交、5年交、6年交、10年交 |
保费要求 | 最低基本保费依交费期而定,保费递增单位为1,000元,无最高基本保费限制 |
红利分配 | 参与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红利不保证,可选四种领取方式 |
保额递增 | 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1.25%)^(保单年度数-1) |
投保年龄与交费期间对应表:
趸交:0–60周岁
3年交:0–57周岁
5年交:0–57周岁
6年交:0–52周岁
10年交:0–52周岁
最低基本保费要求(推广期至2026年6月30日有优惠):
交费期间 | 标准最低基本保费 | 推广期最低基本保费 | 最高基本保费 |
趸交 | 30万元 | 无优惠 | 无 |
3年交 | 10万元 | 5万元 | 无 |
5年交 | 5万元 | 2万元 | 无 |
6年交 | 5万元 | 2万元 | 无 |
10年交 | 3万元 | 1万元 | 无 |
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时年龄及所处交费期阶段,按"较高者"原则给付:
1. 被保险人身故时不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当天):
给付以下①与②的较高者——
① 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
② 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
2. 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含),且在交费期满前(含交费期满首个保单周年日):
给付以下①与②的较高者——
① 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
② 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费 × 对应比例
3. 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含),且在交费期满后(不含交费期满首个保单周年日):
给付以下①、②、③的较高者——
① 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额×(1+1.25%)^(n-1))
② 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
③ 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费 × 对应比例
身故给付比例表:
被保险人身故时年龄 | 给付比例 |
18–41周岁 | 160% |
42–61周岁 | 140% |
62周岁及以上 | 120% |
注:"交费期满之前"指身故日在交费期间届满后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含当日);"交费期满之后"指该日后(不含当日)。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75周岁后首个保单周年日(含)之前,因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除给付身故保险金外,额外给付1倍基本保险金额。
同一被保险人无论投保几份,累计给付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上限为500万元。
此处"基本保险金额"不含因红利分配产生之利益。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不承担身故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责任: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第1项情形终止合同,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除投保人外)退还现金价值;其余情形终止合同,向投保人退还现金价值。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在有效期内投保人有权参与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分配。红利分配不保证,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公司每年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并寄送红利派发通知书。
红利领取方式(投保时可选择,后可申请变更):
方式 | 说明 |
现金领取 | 直接领取现金,自由支配 |
累积生息 | 红利留存公司,按年复利累积生息,申请领取或合同终止时给付(合同终止后不再计息) |
抵交保险费 | 红利抵交到期应交保费,交费期满后未另通知则自动转累积生息 |
交清增额 | 红利作为一次性净保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增加累积交清增额基本保额,参与后续红利分配 |
交清增额保险身故金:
18周岁前:交清增额保险对应现金价值
18周岁后(含)交费期满前:交清增额保险对应现金价值
18周岁后(含)交费期满后:交清增额保险对应现金价值
(注:交清增额部分身故金按对应现金价值给付,与基本部分叠加计算)
保证利益:保单现金价值写入合同,终身增长(减保时按比例重新计算),锁定基础利益,不受市场波动影响。
非保证红利利益:参与中英人寿分红险业务可分配盈余,选择"交清增额"方式可让红利再投保,实现复利滚存,有机会提升长期总利益。
⚠ 红利来源于实际经营状况,演示数据基于精算假设,不代表历史业绩或对未来分配承诺。
现金领取:适合对流动性要求高、希望补充日常开支之客户。
累积生息:适合暂不领取、希望红利继续复利增值之客户。
抵交保费:适合长交费期客户,红利充足时可减轻续期交费压力。
交清增额:适合看重长期资产增值、希望放大终身寿险复利效果之客户。
保单贷款:贷款金额最高可达当时现金价值之80%,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按约定利率年复利计息。
减保:合同有效期内可申请减少基本保额(同保单年度内减保合计不超过投保时基本保额20%),退还对应现金价值,灵活支取部分资金。交清增额保额等比例减少。
犹豫期:自签收合同起15日内可退保并全额退还已交保费(仅扣除工本费如有);犹豫期后退保按现金价值退还,有一定损失。
投被保险人:钟女士(30岁)为女儿(0.5岁)投保
交费方式:10年交,年交10万元,基本保额83.44万元
红利领取:交清增额
红利利益演示下生存总利益(中高档演示,非保证):
保单年度末年龄 | 生存总利益(约) | 说明 |
10岁 | 103万元 | 超过累计已交保费(100万) |
30岁 | 179万元 | 约1.8倍已交保费 |
50岁 | 312万元 | 约3.1倍已交保费 |
80岁 | 720万元 | 约7.2倍已交保费 |
105岁 | 1,437万元 | 约14.4倍已交保费 |
保证利益(不含红利)现金价值终身增长,第10年末现金价值约94.05万元(演示数据),回本时间晚于含红利演示情形。
投被保险人:英先生,40岁,为自己投保
交费方式:5年交,年交100万元,基本保额429.4万元
红利领取:交清增额
红利利益演示下生存总利益(非保证):
年龄 | 生存总利益(约) | 说明 |
47岁(第7年) | 512万元 | 超过总交保费(500万) |
60岁 | 727万元 | 约1.5倍已交保费 |
80岁 | 1,266万元 | 约2.5倍已交保费 |
100岁 | 2,209万元 | 约4.4倍已交保费 |
105岁 | 2,525万元 | 约5.0倍已交保费 |
以上演示均假设未发生减保、未发生红利领取,实际利益受分红实现率影响。
附加重疾/意外:可搭配中英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23版);可搭配住院费用医疗险(社保型/非社保型)及住院津贴医疗险(额度与主险标准保费挂钩)。
暂无关联万能险:目前不支持关联万能账户。
职业要求:1–6类职业可保,拒保职业不受理;无次标体加费(寿险EM>200拒保),无职业加费。
以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下列比例计入特别寿险风险保额:
18–41周岁:100%
42–61周岁:60%
62周岁及以上:50%
被保险人年龄 | 累计应交保费 | 体检要求 | 财务要求 |
18–55周岁 | >2,500万元 | 体检IV | 财务问卷+资产证明 |
56–60周岁 | >1,500万元 | 体检IV | 财务问卷+资产证明 |
期交保费>350万元(不含)或趸交>500万元(不含):需提供财务问卷
单张保单首期保费>500万元(不含):需面访投保人
临分再保:同一被保人累计应交增额终身寿保费>3,000万元(不含),或累计寿险+特别寿险风险保额>2,000万元(不含),需报送临分
申请时间:合同有效期内(月交件首年度第1个月非犹豫期内除外)
申请人:投保人
同保单年度减保之和≤投保时基本保额×20%
减保后年交保费不低于最低要求(3年交≥3万/5年、6年交≥1.5万/10年交≥1万/趸交≥5万)
累积交清增额基本保额等比例减少,退还减少部分对应现金价值
须保单有效且已产生交清增额保额后可申请
可单独申请减少交清增额保额(一次性减少累积之交清增额部分),退还对应现金价值
条件:合同生效满5个保单年度且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含)后
可将基本保额对应现金价值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届时公司提供的年金保险一次交清保费
转换部分不再承担身故责任及红利分配,基本保额与当年度保额按比例缩减
不支持保费自动垫交
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不承担责任、不分配红利,累积生息红利停止计息
保单贷款逾期未还致本利和≥现金价值时,合同效力中止
未成年人身故保额限制:为未成年人投保以身故为给付条件的保险,身故给付总和不得超过监管规定限额。
如实告知义务: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公司对解除前保险事故不承担责任且不退保费;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且影响严重的,不承担责任但退还保费。
分红不确定性:红利取决于公司分红险业务实际经营状况,中高档演示仅供参考,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利益演示说明:生存总利益=基本部分现金价值+交清增额部分现金价值(交清增额方式下);退保金为合同终止时现金价值;表中数据可能因取整存在细微差异,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中英人寿福满佳C款(悦享版)终身寿险(分红型)是一款典型的"保证现金价值增长+分红共享+终身身故保障"的组合型增额终身寿险:
保证部分提供合同列明的现金价值增长及身故杠杆(18岁后含1.2–1.6倍已交保费系数及保额年复利1.25%递增);
分红部分通过交清增额等方式可进一步提升长期持有总利益,但具不确定性;
功能上支持减保取现、保单贷款、年金转换,兼顾资金灵活性;
投保门槛适中(10年交最低1万/年推广期),适合中长线家庭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及婚嫁金规划、企业主资产隔离与传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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