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自己的从业经历,当初为何选择寿险行业、在这个行业中多年的付出得到了应有的回报,表达自己坚定地、继续走寿险之路的决心;二、重在表达自己的感恩之心:1、感谢加盟寿险行业,给了我们无限发展的空间。2、感谢公司各级领导,多...
查看详细内容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大家晚上好!非常荣幸与各位嘉宾欢聚一堂。首先,我谨代表**XX市分公司的全体员工,对***经理获得 “2018年年度优秀经理人”称号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对各位嘉宾的与会表示最热烈的欢迎...
查看详细内容课堂练习—什么时间开会合适,王经理来电话说他3点钟不能参加会议。小孙说他不介意晚一点开会,把会放在明天开也可以,但是10:30以前不行。可是会议室明天已经有人预定了,但星期四还没有人预定。唐总的秘书说,唐总明天很晚才能从...
查看详细内容通过90分钟的学习,使学员明白客户退保的主要原因,掌握劝阻退保的方法和技巧,提高服务的质量和客户忠诚度。针对客户的疑虑进行异议处理,使客户打消顾虑,恢复对产品的信心,建立对公司的信任,使其成为忠实客户。劝阻退保的概念及意...
查看详细内容通过本课程学习,学会分析并找出客户退保的真实原因,在组员遇到困难件无法收回时,续收主任需陪访客户,帮助组员;共同提升自己和组员的技能技巧。从中找到一种自己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以身作则,带领团队做好退保劝阻工作,提升指标以...
查看详细内容营销经理的收入项目,销售收入(5项):初年度佣金、续年度佣金、个人季度销售奖金、个人年度销售奖金、续保奖金;管理收入(5项):推荐奖金、主管职务津贴、主管管理津贴、组育成奖金、直辖组年度销售奖金。推荐奖金:直增新人FYC...
查看详细内容常态化经营内涵,在符合科学管理和营销规律的前提下,按照持续、有效、规范的操作流程,实施常态化,聚焦周经营。寿险营销的三角铁律是基本法、活动量、周经营,要回归寿险规律,充分借助规律因势管理,抓增员常态化、出席常态化、举绩常...
查看详细内容2015年9月,总公司下发了《关于巩固和扩大县域市场竞争优势的若干意见》(**人险发〔2015〕489号),综合多项指标确定500家县支公司为系统重点县支公司。在重点县支公司范围内,根据年度核心业务指标规模和增速排序,创...
查看详细内容经济越发达,婚姻越自由,将来我女儿结不结婚、跟谁结婚、婚姻持续多久、要不要孩子等等这一切都不受我的控制,我只能祝福,我们夫妻俩辛苦打拼都是为了孩子,但我们俩能照顾她多久呢?未来很有可能我们的家族企业要由我的女婿来接管,这...
查看详细内容投保规则,投被保险人非同一人时才享有豁免保费责任,如果发生投保人变更,变更后的投保人不享有此项责任。1、1-6类职业可以投保,均一费率。2、如果投保人年龄小于等于60岁并且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非同一人,则与该客户在我公司既往...
查看详细内容每一保险期间届满之前,若我司未收到客户不再继续投保的书面通知,则视作客户申请续保,我司将按照以下约定续保本附加合同:自客户首次投保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起,或自客户非连续投保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每三年为一保证续保期间。在保证...
查看详细内容一.产品形态富德生命康鑫保综合保障计划产品形态富德生命康悦、海外医疗产品形态二.产品责任康先生,为0周岁儿子康宝宝,投保了《富德生命康鑫保综合保障计划》,且《富德生命附加鑫如意年金保险(2019版)》只投保了基本部分.富...
查看详细内容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人希望提高医疗水平,治疗时可以使用更好的药物,住院时选择更好的病房。尤其当罹患重大疾病时,对一个家庭造成的冲击,不光是医疗费,还有后续的康复、失能、失业。所以,保险真的要搭配着来,互为补充。中...
查看详细内容轻症保障,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针对本主险合同定义的每一轻症疾病,我们仅给付1次轻症疾病保险金。在本合...
查看详细内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 90 天内(含第 90 天)的期间为等待期。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或确诊患本合同附表一所列任何一种轻症疾病(见 11.6)或附表二所列...
查看详细内容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书、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明确说明...
查看详细内容本合同的生效日经我们同意承保,自您缴纳首期保险费当日的二十四时开始。我们将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在我们签发保险单之前,如果您已缴纳首期保险费,且您已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符合我们的承保条件,则本合同的生效日将追溯至您缴纳...
查看详细内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 60 日后初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患本合同所定义的第 1 至第 25 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第 1 至第 25种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
查看详细内容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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