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保险责任说明,住院津贴保险金,基本保额×住院日数,最高180天,到本附加合同满期日时,被保险人未结束本次住院治疗的,我们继续承担因本次住院发生的、最高不超过本附加合同满期日后30日内的保险金的给付责任。重症监护病房津贴保险金,入住“重症监护病房”,除了给住院津贴保险金,额外给付:基本保额×实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日数,最高60天,到本附加合同满期日是,被保险人未结束本次重症监护病房治疗的,我们继续承担因本次重症监护病房治疗发生的、最高不超过本附加合同满期日后10日内的重症监护病房津贴保险金。产品责任与运营规则,本险种为附加险,属短期医疗保险,投保年龄:28天-65周岁,续保规则:每5年保证续保,最高可续保至80周岁,交费期间:1年,保险期间:1年,基本保额:按份销售,1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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