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索取转介绍(1分),(一)释义:指从客户或影响力中心取得可接触的名单(姓名和联系方式)。(二)分数计算标准,1.可算分的具体情况:①从客户或影响力中心中获得姓名及联系方式,并且客户或影响力中心对转介绍客户的家庭状况、职业等基本情况做了初步的介绍,每一个转介绍客户可计1分;②客户或影响力中心提供转介绍客户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并且向其推荐销售人员,使后续接洽更顺畅,每一个转介绍客户可计1分。2.不算分的具体情况:①非正常渠道获取的陌生名单,不能计分;②客户或影响力中心未做初步介绍动作,仅提供转介绍客户姓名及电话,不能计分。
客户经营(1分),(一)释义:指客户参加了公司、职场、个人组织的各类线下客养活动,或接受了销售人员面对面提供的有针对性的经营与服务活动。(二)分数计算标准,1.可算分的具体情况:①客户接受邀请并参加了公司、职场、个人组织的各类线下客养活动,每一个客户可计1分;②销售人员拜访客户,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每一个客户可计1分;③销售人员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每针对一个客户做一次售后服务,可计1分;④同一个客户在同一天内,重复发生以上①——③的情况,只计1分。
不算分的具体情况:①未与客户见面的各类线上经营活动,不能计分;②不是以客户经营为目的,而是在对客户进行销售面谈、递送建议书、签投保书、收取保费等市场活动的过程中,以提供增值服务或售后服务为借口,不能计分;③公司、职场、个人组织的产品说明会,以客户经营为邀约借口,不是以客户经营为目的的活动组织,不能计分。
销售约访(1分),(一)释义:指通过电话、微信、短信或直接面见邀请客户进行销售面谈。(二)分数计算标准,1.可算分的具体情况:①客户明确同意接受邀约,并约好准确的见面时间和地点,每成功邀约一个客户可计1分;②客户微信、短信有回复,或电话已接通,每个客户可计1分。2.不算分的具体情况:①微信、短信未回复,或电话未接通,不能计分;②邀约客户参加客户经营不算分。
销售面谈(2分),(一)释义:指拜访客户,在面谈中与准客户沟通保险理念,并争取下一次约访或递送计划书的机会;或与准客户见面,收集其个人及家庭的状况,进行保险需求分析(含邀约客户到产说会)。(二)分数计算标准,1.可算分的具体情况:①拜访客户,在面谈过程中与准客户沟通保险理念,每一个客户,计2分;②拜访客户,在面谈过程中进行需求分析,每一个客户,计2分;③拜访客户,在面谈过程中进行产说会平台邀约,每一个客户,计2分。2.不算分的具体情况:拜访客户,但在面谈过程中未谈及保险理念、需求分析、或产说会邀约,沟通话题与保险销售无关,不能计分。
递送计划书(3分),(一)释义:递送并且讲解根据客户需求设计的计划书;或与准客户面对面说明如何利用保险来应对人生的各种需求并尝试促成准客户投保。(二)分数计算标准,1.可算分的具体情况:①与客户面见递送计划书,并现场讲解,每一个客户,计3分;②与客户面见,讲解产品,每一个客户,计3分;③线上发出**人寿官方保险计划书,并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进行讲解,每一个客户,计3分;④在产说会现场与客户进行保险计划书的一对一沟通,每一个客户,计3分。2.不算分的具体情况:①销售人员仅在线上发出**人寿官方保险计划书,未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进行讲解,没有将销售流程向前推进,不能计分;②销售人员在朋友圈发送保险相关的计划演示或产品介绍,不能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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