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解析—保障和利益,保险责任,一、生存保险金,自本合同第5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至被保险人年满60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不含该日)前,在每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被保险人仍生存且未发生本条款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我们按有效保险金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二、养老保险金,自被保险人年满60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含该日)起,在每一个合同生效日月度对应日,若被保险人仍生存且未发生本条款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我们按有效保险金额的2%给付养老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等于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与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1)本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初始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经诊断或鉴定符合本条款第6条中规定的永久完全残疾条件的,我们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等于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与被保险人被诊断或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累计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1)本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2)被保险人被诊断或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本合同初始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产品解析—保障和利益,红利分配,我们将在每一会计年度后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并在每年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向您提供红利通知书。本合同的红利分配形式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年度红利 ,计算年度红利时,我们将在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有效保险金额基础上,按照最近一次红利分配方案,计算本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红利保险金额,用于增加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红利应分日是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而红利的实际分配日可能因年度会计核算、审计或相关法律的规定、保险监管的要求而迟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是不保证的。终了红利将在本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支付。终了红利分为以下二种:1、体恤金红利,本合同因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身故或者永久完全残疾而终止的,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有体恤金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受益人。2、特别红利,因上述规定以外的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有特别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您。
产品解析—保障和利益,除外责任,因下列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永久完全残疾,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故意造成疾病;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以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复效情形的,被保险人在每次合同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被保险人因上述任一情形导致身故或者永久完全残疾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或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如有特别红利的,则同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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