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17日发布《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保险业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保监会认为,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虽然保险业风险总体可控,但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些重点领域和重点公司的风险逐步暴露,各类违法违规乱象丛生,特别是少数问题公司风险、公司治理失效风险等不容忽视。从外部环境看,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错综复杂,各种风险和矛盾变化的不确定性可能给保险业带来较大的影响;从行业内部看,保险业正处于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期、多年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释放期和保险增长模式转型阵痛期的“三期叠加”阶段。
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根据这部司法解释,在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未约定归各自所有,或者虽有约定但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举债的夫妻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据悉,该司法解释将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那么在新的司法解释生效后,对普通的债权债务纠纷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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