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础知识,风险代表损失的不确定性。风险是指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保险原理与实务中是指促使某一特定风险事故发生或增加 其发生的可能性或扩大其损失程度的原因或条件。1、有形风险因素(实质风险因素),2、无形风险因素(人为风险因素),1)道德风险因素,2)心理风险因素,是指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造成损失的直接的或外在的原因,是损失的媒介物。
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及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规定可以此为由宣 布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直至对因此受到的损害要求对方赔偿。
保险人只能根据投保人的告知与陈述来决定是否承保、如何承保以及确定费率。保险人依照法律或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所操守的损失进行赔偿后,依法取得向对财产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求偿的权利或取得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所能得到的赔偿金由个保险人采用适当方法进行分摊,使总赔偿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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