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险新契约概述-基本概念,新契约业务流程指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保险要约直至保险合同成立的全过程,包括承接新单、初审录入、扫描上传、录入、复核、问题件处理、核保保单打印及缮制、送达保单、回执回销等实务性与操作性很强的工作,涵盖了流程管理、品质管理、单证管理等诸多方面。便捷、高效、精准承保出单是新契约作业的首要任务,是业务发展的坚强后盾。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团险投保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以购买保险为目的而组成的团体投保人可以为自然人。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涉及被保险人的投保资格、工作状态、健康状况、年龄、特殊群体人员的规则需以本公司投保规则为准。
附属被保险人指不是以被保险人身份,而是附加在别的被保险人名下参加保险的人。附属被保险人应是主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其中,子女指主被保险人的子女,包括任何合法继子女、领养子女和抚育子女,并且投保时未婚、年龄在出生满30天到22周岁。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的审核应当确认是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受益关系。如果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当有被保险人书面签字的指定受益人文件。如果未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则按法定处理。 投保人为与自己存在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的雇员投保时,团体人身保险不得指定非被保险人本人或其近亲属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它组织为被保险人保险金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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